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阳江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阳府函〔2024〕264号)
时间: 2024-12-16 10:33:20
来源: 市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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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省府254号令),做好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更新及公布工作,经部门推荐及专家评审,确定保留阳江核电有限公司等37个重点单位,新增华润新能源(阳江阳东)有限公司、华能(阳江)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阳江电投聚能风电有限公司3个单位作为重点单位。现将具体名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重点单位要按照《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省府254号令)的要求,认真做好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各职能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做好指导、监督工作。
二、请各重点单位将本单位的应急管理负责人和联系人于12月31日前报市气象局备案。
附件:1. 2024年阳江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
2. 阳江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急管理负责人、联系人备案表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联系人:武宁,联系电话:0662-3385211,传真:0662-3385198)
附件1
2024年阳江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
(一)继续保留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二)新增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附件2
阳江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急管理
负责人、联系人备案表
填报单位(公章):
备注:应急管理负责人为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