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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阳江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 (阳府函〔2017〕331号)

时间: 2017-07-20 10:54:00 来源: 市府办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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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检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6〕65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阳江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的通知》(阳食安办〔2017〕5号)要求,受市食安委委托,市食安办会同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了评议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取得较好成效

  2016年我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四个最严”要求,以问题导向、风险防控为抓手,以转变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驱动,以全面推进信息化、网格化监管为支撑,强化监管,着力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虽然我市2016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监管覆盖面不够广、专业技术水平不高等问题,保障食品安全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予以整改。

  二、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

  在各县(市、区)自查自评和市食安办组织的实地检查、部门评审、专业测评的基础上,形成最终考核结果如下:

  希望考核结果为“良”的县(市、区)继续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提高能力建设和保障水平,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上更高的台阶。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县(市、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明显成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和投入保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各县(市、区)具体考核情况由市食安办另行分别印发,各县(市、区)政府要针对失分项目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在收到本通报后一个月内以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名义报送市食安办。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