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市区道路路内智能停车泊位(三期)智能化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阳府办复〔2021〕3号)
时间: 2021-01-15 16:09:29
来源: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量:-
【打印】
字号:小 中 大
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实施阳江市区道路路内智能停车泊位(三期)智能化收费管理工作的请示》(阳城投呈〔2020〕5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阳江市区道路路内智能停车泊位(三期)建设经营管理实施方案》。
二、请你公司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并会同有关单位妥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此复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