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阳江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阳府办函〔2006〕114号
时间: 2006-07-06 16: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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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06〕33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阳江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岑国健(副市长)
副组长:冯方亮(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陈成洪(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王作雄(市财政局局长)
关勋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梁超明(市法制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局。办公室主任由梁超明同志兼任。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四日
为加强对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06〕33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阳江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岑国健(副市长)
副组长:冯方亮(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陈成洪(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王作雄(市财政局局长)
关勋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梁超明(市法制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局。办公室主任由梁超明同志兼任。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