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阳府办函〔2015〕3号)
时间: 2015-01-05 17:27:00
来源: 市府办
阅读量:-
【打印】
字号:小 中 大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阳府〔2009〕35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
201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
时间 |
内 容 |
承办单位 |
备注 | |
|
1 |
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市环境保护局 |
会前学法 |
|
2 |
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会前学法 |
|
3 |
6月 |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
市民族宗教局 |
会前学法 |
|
4 |
9月 |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
市司法局 |
法制专题讲座 |
|
5 |
11月 |
广东省救灾方面的法规 |
市民政局 |
会前学法 |
备注:
1.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通知》(阳府〔2009〕35号)要求,认真研究选聘授课(讲座)的专家、专业人员,确定主讲人。
2. 市普法办督促、指导各承办单位按照集中学法的要求做好学习资料的准备等工作,提前20天向市府办公室提供有关授课的内容(或提纲)等资料。
3. 根据需要,由市长临时确定其他学法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