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农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假劣水溶肥料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畜牧)局、工商局(分局)、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局:
现将省农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假劣水溶肥料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粤农〔2017〕8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落实监管责任
肥料是主要农业投入品之一,肥料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各地农业部门、工商部门、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假劣水溶肥料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压实压紧监管责任,把打击假劣水溶肥料专项整治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行政主管日常监管,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和力度。
二、以问题为导向,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近年来水溶肥料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市场抽查合格率远低于
其他复混(合)肥料等肥料品种,制约了肥料市场整体水平的提高。各地农业部门、工商部门、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及时组织力量,统筹安排执法工作,重点检查以大量元素、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含腐植酸、含氨基酸等5种类型水溶性肥料,严厉打击销售假冒劣水溶肥料违法行为。市农业局将牵头组织有关单位不定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强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一)做到专项执法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各地农业部门、工商部门、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是要加强协调配合,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做好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二是要细化措施,确保执法检查到位;三是要将专项执法检查与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做到常态化监管。
(二)抓好重大和跨区域违法行为查处。各地发现有重大和跨区域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与市级主管部门联动协调,做到信息共享,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及时信息报送。各地农业、工商部门、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局要认真总结打击假劣水溶肥料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成效及做法,于今年9月20日前分别向市农业局执法科、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报送打击假劣水溶肥料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和统计表。各地在开展打击假劣水溶肥料专项执法行动中如遇问题,可向市级主管部门咨询、报告。
附件:1.县(市、区)(农业)打击假劣水溶肥料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
2.县(市、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假劣水溶肥料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
阳江市农业局 阳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6月8日
(联系人:陈力,电话0662-3318830,邮箱:yjny3318830@163.com,传真:0662-3318829;张剑锋,电话:0662-3327365,邮箱:515739591@qq.com,传真:0662-3327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