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的通知(阳住建通〔2015〕55号)
时间: 2015-04-22 08:31:00
来源: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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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规划建设局、房产中心、物业行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延续的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有效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调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有效期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行政许可行为,简化办事程序,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决定从5月1日起,对延续有效期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由原来的一年调整为两年。
二、关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新申请和延续提交的资料
对于新申请和延续有效期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申请资料分别可在阳江市政府网和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网进行查找,新申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继续按附件1提交的资料办理,核准延续有效期的按附件2提交的资料办理。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