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阳江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阳府[2015]26号),引导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有计划地、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现组织开展2016年阳江市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阳江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二)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三)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应以《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指导目录》(含《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和科技行政部门发布的申报指南)为指引,实施地在阳江内,并事先在广东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阳光业务系统或阳江市科学技术局等有关部门报备。
(四)单个企业不能同时享受财政技术改造和研究开发补助资金。
二、申报程序
(一)备案登记。各单位需填报《企业研发准备金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表》,对2015年开展的研发活动进行补充备案登记,已在省科技厅备案的提交备案证明,作为申报附件材料之一,送交所属科技主管部门(研发活动发生在2016年及以后的,须在当年2月底前向市科技局备案登记)。
(二)补助资金申报。各单位完成上述补充备案登记后,填报《阳江市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送交所属科技主管部门。
(三)审核。申报受理截止后,各县市区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对当地企业申报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企业,由各县市区级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形成当地《阳江市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汇总表》(以下简称《补助汇总表》),并联合当地财政主管部门将书面《申报汇总表》(一式5份,加盖各部门公章)联合上报市级科技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由市级科技主管部门受理)。
三、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应提交《阳江市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所有材料均需一式5份),附件材料如下:
1、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企业研发准备金预算、决算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研发准备金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提交当地《补助汇总表》(一式2份)。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主管部门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5日;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
办公室 陈琳琳 电 话:3417895
传真:3238108 邮箱:yjkjj97@163.com
(二)市财政局:
工贸科 庞红锦 电话:3418192
附件:1. 企业研发准备金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表
2. 阳江市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申报表
3. 阳江市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汇总表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阳江市财政局
201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