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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财政局关于继续保留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时间: 2016-07-08 09:06:00 来源: 市财政局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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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阳江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阳江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并经评估清理,我局决定对下列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保留:

   一、《阳江市201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阳财采购〔201315号),有效期至2017630

   二、《阳江市市级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垫付资金计息管理暂行办法》(阳财库〔201017号),有效期至2019630

   三、《阳江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经费管理实施细则》(阳财农〔200434号),有效期至2019630

   上述文件在有效期内实行动态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可适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阳江市财政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