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东府告〔2023〕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赤平村黄松坡、吉水塘、林张、林福、黄屋寨经济合作社,红丰镇塘围村木一、七星经济合作社,东平镇海蓢村海蓢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江市阳东区2023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
1、北惯镇赤平村黄松坡、吉水塘、林张、林福、黄屋寨经济合作社位于北惯葵场(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0.2500公顷。
2、红丰镇塘围村木一、七星经济合作社位于面包岭(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0.2499公顷。
3、东平镇海蓢村海蓢经济合作社位于海蓢围闸口附近(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1.0642公顷。
共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5641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自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