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东府告〔2023〕27号)
时间: 2025-06-13 11:16:23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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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东莺、那霍经济联合社,东城镇那味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江市阳东区2023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
1、北惯镇东莺经济联合社位于马仔河、矛仔山(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1.4742公顷。
2、北惯镇那霍经济联合社位于黑泥垌、打磨尖、鸭塘(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9.6877公顷。
3、东城镇那味经济联合社位于平坡尾(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4.9696公顷。
共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6.1315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自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