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粤电阳江青洲一海上风电场项目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5)〔2022〕20号)
时间: 2022-06-21 09:02:57
来源: 阳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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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粤电阳江青洲一海上风电场项目用地的审查报告》(阳自然资征呈字〔2022〕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粤电阳江青洲一海上风电场项目使用1.9301公顷建设用地,即同意阳西县将农民集体所有未利用地1.808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同意将国有未利用地0.122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上述1.9301公顷用地由当地政府按照供地方案中的供地方式依法依规供应,并督促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出让土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此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