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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阳西县2020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5)〔2021〕1号)

时间: 2021-02-09 10:35:47 来源: 阳江市人民政府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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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阳西县2020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阳自然资征呈字〔2020〕40号)业经批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3.1837公顷(耕地3.1048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0147公顷(耕地0.0147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1984公顷,由当地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二、请你市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请你市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当、质量相当的耕地。

  此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