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
阳市监罚送告〔2026〕001号
阳东好利金属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详见附件):
本局于2026年6月2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并制作了《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内容是:你(单位)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三项条件同时满足,构成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规定的违法行为。本局拟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你(单位)可在收到《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你(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周日笑、冯岚岚 联系电话:0662-3327395
联系地址: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号之一)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日
附 件
拟吊销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