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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关于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6-03-24 10:37:16 来源: 阳江市审计局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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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在阳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阳江市审计局局长  陈希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阳江市关于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的整改工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的重要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审计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要问题整改工作,并作出指示批示,强调要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压实责任,实行“对账销号”,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同时着力促进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改进工作。

       一、2024年度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抓手抓紧抓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提高站位,落实责任。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高站位推动审计整改工作。2025年3月和12月,市委副书记、市长余金富同志分别两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提高思想认识,承担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落实机制,健全整改台账,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切实抓好本地本单位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突出重点,分类整改。2025年10月,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阳江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分工方案》(阳审委办〔2025〕26号),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责任分工、分类指导。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单位)把握关键、突出重点,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紧盯涉及全局的关键事项和难点堵点,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对于整改难度较小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于整改难度较大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分阶段整改措施,逐步推进整改。

       (三)强化措施,提升效果。2025年11月,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审计局组成督查组,对上级重要审计项目的部分问题开展实地督查调研,压实责任,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另外,市审计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销号业务会,对提交业务会研究的拟销号问题进行审定,严把销号关口。同时,推动我市建立健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促进领导干部化压力为动力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力。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人大重点关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65个,已完成整改60个,整改率92.31%,其中立行立改问题47个、分阶段整改问题17个、持续整改问题1个。截至2025年12月底,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45个;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审计查出问题共涉及金额30.94亿元,已整改问题金额29.61亿元,制定完善政策制度3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方面,应整改问题17个,已完成整改14个。

       (1)预算管理不到位。1个县(市、区)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但在一般公共预算中支出国有企业运营经费979.60万元问题。已严格按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5年没有在一般公共预算中支出国有企业运营经费。

       (2)非税收入征缴不及时。市直1家国有企业未按照规定上缴市区道路停车位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问题。该部门致函公共资源使用管理负责部门,已完成制定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标准,待有标准后按实际情况上缴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3)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市直未经批准调剂使用不同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2000万元问题。该部门2025年教育费附加支出已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二是1个部门违规扩大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249.70万元问题。该部门从2025年起没有再违规在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中列支超范围支出。

       (4)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及使用不及时。市直1笔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资金效益未达预期问题。该部门已将该项资金收回。

       (5)决算草案编制不规范、不完整。一是市直尚有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少反映收入8333.44万元问题。该部门已将上述资金缴入国库。二是市直未按规定将收回的部门存量资金30.3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问题。该部门已将该项资金上缴国库。

       (6)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支出进度缓慢。一是1个县(市、区)尚有2024年专项债券资金共9376.21万元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该县(市、区)已支付债券资金8720.44万元,尚有资金余额655.77万元未形成实际支出,留存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债券资金专用账户。

       (7)财政风险防范落实不到位。一是1个部门、1个县(市、区)未及时支付项目进度款或费用1998.97万元问题。已支付上述进度款。二是全市尚有38家城镇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未及时盘活问题。1个部门依法依规对辖区内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提出是否回收的意见,对明确“不予回收”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帮助企业尽快办理幼儿园相关销售及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有效盘活公共服务设施,为全市相关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三是1个县(市、区)挤占上级专项资金或债券资金,国库库款保障水平未在合理安全区间,新增暂付款挂账余额超过同级财政两本预算支出之和的5%问题。该县(市、区)通过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快国有土地出让、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处置国有闲置资产等方式回垫库款。

       (8)支持“两新”行动资金监管不到位、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严。超范围发放“汽车以旧换新补贴”3万元问题。已追回以旧换新补贴3万元。

       2.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应整改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未对1项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绩效监控,导致资金未能发挥预期效益,涉及金额13.97万元问题。该部门已将上述资金支出完毕。

       (2)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不到位。1个部门未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电梯纳入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内容问题。该部门已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3)重大决策程序执行不规范及制度建设不完善。一是1个部门1项重大事项采购程序倒置,未经会议研究决定即已实施问题。该部门对采购项目进行事前审核,确保严格履行会议审议程序。二是1个部门未按规定建立健全执法装备管理规章制度问题。该部门已印发相关执法装备管理制度。

       3.县级财政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预算管理不规范。未落实粮食风险管理政策,预算编制不严谨,超预算支出1585万元问题。2024年年初预算已足额安排粮食风险基金.

       (2)上级专项资金发放不及时。未及时发放上级补助资金问题。该部门将该项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今后将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足额发放。

       (3)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违规挪用债券资金支付非债券项目工程款及费用问题。该部门已拨还上述资金,并将资金转入债券专户。

       (4)财政风险防范落实不到位。挤占债券资金、上级资金和存量资金问题。该部门按规定已归还债券资金、上级资金和存量资金。

       4.镇(街道)财政管理方面,应整改问题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资金效益发挥不充分。1个街道未按要求开展绩效申报及绩效自评工作问题。已按规定完成2025年绩效申报工作,且已按照要求完成了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财政财务管理不合规。1个街道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15.04万元、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入预算等问题。已严格执行预算经费管理规定、细化政府采购项目并结合近年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确保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精准。

       (3)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不力。1个街道部分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问题。已对固定资产重新盘点核实,并已在系统进行登记,做到账实相符。

       (4)政府采购项目未实行集中采购。1个镇政府采购项目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问题。该镇已将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确保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到位。

       (二)2022至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3个,已完成整改2个。

       1.对县域产业发展的统筹谋划和支撑保障不到位。一是产业谋划不力,对上级确定的重点产业及本地特色产业,未制定规划、落实扶持或加强产业基础建设等,产业发展带动不够问题。印发了《阳春市高质量建设制造强市实施方案》,从南药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推动产业发展。二是省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该部门已将省产业有序转移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2.县域经济发展管理不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使用混乱,2个县(市、区)违规改变孵化中心、研发基地等用途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未将平台真正用于孵化企业、培育产业,涉及面积5930.45平方米问题。争取尽快支付2024年度房屋租金。

       (三)投融资平台管理和风险防范情况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地方政府、国资管理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国资管理部门对1个部门1笔重大投资事项监管不力,涉及金额5000万元问题。该项目已纳入原批复总投资计划,后续严格履行重大投资报批程序。

       2.投资事项不符合规定,存在经营风险。1个部门6项投资合作事项未落实尽职调查程序问题。该部门修订《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尽调标准,对参股企业全面核查法律风险。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 11个,已完成整改10个。

       1.项目基本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项目未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及初步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问题。该部门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PPP项目相关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做好项目调整相关审批手续。二是1个项目未进行土方利用问题。该部门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土方利用。三是2个项目在资料不完整情况下进行验收问题。该部门制定了《阳江市代建项目管理局监理管理工作指引》、《项目主任岗位责任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确保各项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资料闭环以及资料完整。

       2.项目质量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场地土方设计不符合勘察成果文件及设计深度要求,涉及土方工程造价约550万元问题。该部门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了软弱地基挖土弃置施工,现已据实编制竣工结算资料重新报送财政审核。三是部分工程不按设计图纸施工问题。该部门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对各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3.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存在安全员和施工员缺席监理例会、中标供应商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且均未作处理等问题。该部门将在该项目质量保修期满验收合格,返还质量保证金时予以扣除中标供应商的安全员和施工员缺席监理例会7人次所涉及的14000元,以及中标供应商擅自更换施工员3人次所涉及的6000元违约金。

       4.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项目公司将PPP项目设备用作融资租赁问题。该部门在今后工作中将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并督促项目公司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二是2个项目建设管理费超控制数,涉及金额1729.21万元问题。该部门已督促项目公司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5.生态环境管理不到位。污水处理PPP项目中的4个污水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长期未达标问题。该部门已开展管网缺陷排查修复工作,目前污水收集率及进水浓度已达标。

       (五)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直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 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是主管部门、校方对学校饭堂管理不到位。3所学校未按要求建立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档案问题。3所学校已建立食品安全档案,有针对性地按照文件建立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档案。

       二是学校食堂食材等物资采购及伙食费收支管理不到位。1所学校将食堂服务部(小卖部)利润71.89万元作为学校经费使用问题。该学校已将小卖部利润71.88万元返回学校食堂专户。

       三是学校食堂食品营养健康管理不到位。6所学校未按规定公开“冻品肉类食材”等使用情况,未能保障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问题。涉及的6家学校“冻品肉类食材”、“肉类预制菜”用量已减少,分别通过增设公示途径如班群、公众号等公共信息平台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接受大家监督。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是1个部门未及时处置闲置资产、涉及资产原值19.84万元问题。该部门已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该残旧公务用车实施报废处理。二是1个部门347件定级文物未按规定登记入账问题。该部门已完成347件文物资产登记。

       2.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应整改问题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1)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不合理、不衔接,建设管理混乱。一是1个县(市、区)2个垦造水田项目违规设置排他性招投标条件,涉嫌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做项目,涉及合同金额5974.79万元问题。该县(市、区)部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1个县(市、区)2个垦造水田项目被违规转分包问题。已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在建垦造水田项目进行检查,防止再次出现转包行为。

       (2)土地资源管理不严格。一是1个镇未与村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5.53亩耕地“非粮化”问题。该镇已完成与村级签订2024年度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二是1个镇等2个镇(街道)基本农田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该镇已整理建立了全街道各村永久基本农田台账,完善档案资料,做到情况明,底子清。

       (3)河(湖)长制落实不到位。一是1个街道未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未落实河长制考核工作要求问题。该街道已统一编制漠阳江河城南段“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并调整了街道的河长制工作方案,所有镇街不需对村级河长进行考核。二是1个镇部分河(湖)长巡河次数不达标问题。该镇已加强对河(湖)长巡河次数,均已达到巡河次数要求。

       (4)海洋保护与利用有不足。1个部门海岸线修复任务进度滞后问题。该部门已完成海岸线整治修复3.1581千米,完成率104.57%。

       (5)林业资源管理不到位。1个镇镇级林长巡查次数不达标问题。该镇定期督促镇级林长进行巡林工作,该镇镇级林长巡查次数已达标。

       (6)污染防治管控不力。1个镇部分禽畜养殖场粪污直排问题。已加强畜禽养殖的排污监管,加大对养殖场的巡查力度。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截至2025年12月,尚未完成整改的5个问题中,除3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外,还有2个立行立改问题,主要涉及财政管理审计、投融资平台管理和风险防范情况专项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等方面。结合市审计局近期开展的审计整改专项督促检查的结果,并听取有关县(市、区)、单位(部门)意见,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2个方面:一是有的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工作面临困难。因成因复杂、时间跨度大,有待持续推进,短期内整改到位的难度较大。二是有的问题因客观条件制约,整改时限会受到影响。

       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县(市、区)、单位(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全力推动完成整改。一是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加强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如预算编制未细化问题,要根据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结合实际,制订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规范管理,杜绝或减少问题的发生。二是部分问题的整改需通过统筹多方力量推进整改。如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今后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前谋划,做好资金使用方案,促进项目与资金的有效衔接,定期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三是部分问题的整改需加强衔接、堵塞漏洞。如未按照规定上缴市区道路停车位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项目建设管理使用混乱、项目场地土方设计不符合勘察成果文件及设计深度要求问题,需加强部门间工作衔接与信息沟通,加强工作协调,加快问题的解决。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持续加强对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督促有关县(市、区)、部门单位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促进审计查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切实实现源头治理。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