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8月29日在阳江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阳江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雪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市审计局组织对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到阳江调研的指示精神,深化市委“433”工作安排,守正创新、苦干实干,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阳江现代化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加强政策协同配合,支持落实高质量发展。加大力度向上争取各项政策性资金,优化财政支持方式,确保财政政策持续发力。统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8.32亿元,集中投向产业设施、市政道路、水利设施、医院学校等重点项目建设;聚焦“两新”领域,安排投入政策资金1.52亿元支持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大“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保障力度,统筹安排专项资金1.16亿元用于支持创建典型镇、典型村等亮点项目。
——着力夯实民生保障,兜牢兜实民生底线。克服财政“紧平衡”压力,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占比近八成。统筹安排教育支出12.63亿元,提高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增加公办学位供给;统筹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0亿元,兜牢民生保障支出底线;统筹安排卫生健康支出5.02亿元,完善公共医疗体系建设。
——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深化体制改革创新。出台《阳江市进一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阳江市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市级预算单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操作规程》《阳江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监督。
——压实整改责任,审计整改力度持续加强。相关县(市、区)和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5年6月底,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471个问题,要求立行立改的30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37个(占比77.96%);要求分阶段整改的1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2个;要求持续整改的5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1项,整改金额8.26亿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了2024年度市本级〔含海陵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下同〕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93.34亿元,总支出173.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9.74亿元,总支出86.7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214万元,总支出3621万元;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66.17亿元,总支出58.90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市本级加强了资金统筹管理力度,优化了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算管理不到位。一是市直、海陵试验区部分预算资金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二是市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三是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但在一般公共预算中支出国有企业运营经费979.60万元。四是市直、海陵试验区在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编列一般性支出1384万元。五是海陵试验区无预算支出教育费附加15万元。
2. 非税收入征缴不及时。一是海陵试验区未及时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款。二是市本级3家单位(企业)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共753.66万元。三是市直1家国有企业未按照规定上缴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3. 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市直未经批准调剂使用不同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二是市直未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预备费610.80万元。三是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财政局扩大教育费附加使用范围。四是市直1个部门扩大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五是市直1个部门未落实市直各学校的全员培训经费23.72万元。
4. 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及使用不及时。一是市直1笔、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2笔专项资金共276万元支出进度缓慢,资金效益未达预期。二是3个单位各1个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缓慢,2325.40万元上级专项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三是市本级9项省级转移支付资金3078.65万元未及时拨付至预算单位。
5. 决算草案编制不规范、不完整。一是市直、海陵试验区尚有部分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二是海陵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少列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三是市直未按规定将收回的部门存量资金30.3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6. 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支出进度缓慢。一是市直17个、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5个项目尚有部分2024年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资金支出进度缓慢。二是海陵试验区和市直1家单位各有1个项目建成后长期闲置。三是1家企业的1个专项债项目违规多支付工程进度款272.70万元。
7. 财政风险防范落实不到位。一是市直1个部门、海陵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未及时支付3个项目进度款或费用。二是全市尚有38家城镇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未及时盘活。三是海陵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挤占上级专项资金或债券资金,国库库款保障水平未在合理安全区间,新增暂付款挂账余额超过同级财政两本预算支出之和的5%。
8. 支持“两新”行动资金监管不到位、补贴发放审核把关不严,涉及金额3.22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司法局和市统计局等3个市级部门和9家所属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的预算收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 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部门未对1项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绩效监控,导致资金未能发挥预期效益,涉及金额13.97万元。二是1个部门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4.45万元。三是3个单位未及时清退押金、保证金共87.95万元。四是1个部门无预算支出2.29万元。
2. 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部门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未实行集中采购,涉及金额1.49万元。二是1个单位未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电梯纳入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内容,涉及金额21.10万元。三是2个单位对招标文件设置监管不到位,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 重大决策程序执行不规范及制度建设不完善。一是2个单位各1项重大事项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二是1个部门未按规定建立健全执法装备管理规章制度。
4. 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租车手续不规范,超标准租用车辆。
5. 业务工作把关不严。1家单位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存在数据异常。
(三)县级财政管理审计
审计了江城区2023年度财政管理和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江城区财政管理不断完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450万元预算资金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二是未落实粮食风险管理政策,预算编制不严谨,超预算支出1585万元。三是违规动用预备费33.64万元。四是扩大教育费附加使用范围43.90万元。
2. 上级专项资金发放不及时。未及时发放7项上级补助资金。
3. 财政决算草案编制不规范、不完整。一是存在少列预算支出、无预算支出、虚列支出等问题。二是尚有123.61万元的考试考务费未纳入预算管理,少反映收入。
4.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挪用577.60万元债券资金支付非债券项目工程款及费用。二是1个债券项目超进度拨付工程款997.40万元。
5. 财政风险防范落实不到位。一是挤占债券资金、上级资金和存量资金。二是2018年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尚未消化完毕。三是新增暂付款挂账余额超过同级财政两本预算支出之和的5%。四是违规与3家企业签订与税收挂钩的投资协议。五是1个镇7个项目或服务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85.88万元。
(四)镇(街道)财政管理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江城区城南街道、阳东区那龙镇、阳春市春城街道、阳西县塘口镇等4个镇(街道)财政收支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镇(街道)能积极采取措施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资金效益发挥不充分。一是1个街道未按要求开展绩效申报及绩效自评工作。二是1个镇38.24万元拆旧复垦项目收益发放不到位。三是1个街道396.84万元项目资金结余未盘活。四是2个镇(街道)473.75万元专项资金未发挥效益。
2. 财政财务管理不合规。1个街道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15.04万元、决算草案编制不规范、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入预算、53.20万元征地工作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3. 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不力。2个镇(街道)存在未及时处置闲置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制定资产内控制度、部分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4. 政府采购项目未实行集中采购。4个镇(街道)17个政府采购项目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61.54万元。
二、2022至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调查了我市2022年至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能够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统筹谋划发展县域经济,推动相关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在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对县域产业发展的统筹谋划和支撑保障不到位。一是产业谋划不力,对上级确定的重点产业及本地特色产业,未制定规划、落实扶持或加强产业基础建设等,产业发展带动不够。二是要素保障不到位。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不到位,部分签约引进项目暂缓或中止。三是后续跟踪不到位。未及时处置工业园区闲置土地2740亩;未及时处理用海环保等问题,导致海洋特色产业园建设资金5259.41万元未发挥效益。
(二)县域经济发展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县(市、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未按规划投入自筹资金1.01亿元。二是4个现代农业产业园设备闲置或损失浪费,涉及金额1727.05万元。
三、投融资平台管理和风险防范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调查了2021年至2024年6月政府投融资企业管理和风险防范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以来,有关县(市、区)、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地方政府、国资管理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一是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县属投融资企业的规划考核及债务风险防范履职尽责不到位。二是市有关主管部门对1家企业的1项重大投资事项监管不力,涉及金额5000万元。
(二)有8家企业10项投资事项不符合规定,存在经营风险。一是1家企业的1项重大投资事项风险防范不足,推高企业经营风险。二是2家企业各1项重大投资事项投资决策不审慎、风险防范不足,涉及金额7418.30万元。三是6家企业共7项投资合作事项未落实尽职调查程序,涉及金额3425.41万元。
(三)有1家企业对外担保管理不严,存在债务风险。1家企业为无股权关系企业提供担保2笔,涉及金额1.67亿元。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了污水处理PPP项目、连围河工程、振兴路隧道工程等6个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结果表明,各项目在建设中基本实行了“四制”,其中3个项目改善了区域交通条件,2个项目改善市内环境质量,1个项目完善及美化高铁周边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项目基本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项目未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及初步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二是2个项目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三是3个项目未及时完善相关工程变更手续,涉及金额748.37万元。四是4个项目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五是1个项目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六是1个项目绿化工程设计乔木规格过大,未进行节约型设计。七是1个项目未进行土方利用。八是1个项目施工技术档案资料部分不健全、部分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不够准确。九是2个项目在资料不完整情况下进行验收。
(二)项目招标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项目存在未按工程类公开招标,违规采用货物类政府采购招标、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审因素不合理等问题。二是1个项目设定的弃土运距不符合招标项目特点、施工招标文件中部分材料和设备指定品牌选择范围。
(三)项目概算执行不严格。一是3个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不严格。二是1个项目实际投资超概算金额,未向相关部门报批。
(四)项目质量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项目场地土方设计不符合勘察成果文件及设计深度要求,涉及土方工程造价约550万元。二是1个项目场地回填土方竣工图与验收资料不符。三是3个项目部分工程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五)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存在安全员和施工员缺席监理例会、中标供应商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且均未作处理等问题。
(六)项目工程结算管理不规范。5个项目的工程结算共多计工程价款807.44万元。
(七)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2个项目公司将PPP项目设备用作融资租赁。二是2个项目建设管理费超控制数,涉及金额1729.21万元。三是2个项目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四是1个项目未按标准折算留用地货币补偿款,涉及金额15.73万元。五是3个项目运营期政府付费未与项目产出绩效完全挂钩。
(八)项目生态环境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项目建筑垃圾结算方量不实。二是4个项目建筑垃圾处置未向相关部门申请核准。
五、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市直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审计
聚焦市直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重点审计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以及阳江一中等6所市直学校。审计结果表明,学校基本能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食堂食材等物资采购整体较为规范,菜品品质基本能满足学生需求,相关职能部门基本能履行监管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主管部门、校方对学校饭堂管理不到位。一是市有关职能部门未建立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巡查工作机制,且“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处于未能使用状态,网上巡查工作无法开展。二是市有关职能部门未对4所学校的7家食堂食材供应商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三是2所学校未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调度工作。四是3所学校未按要求建立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档案。
2. 学校食堂食材等物资采购及伙食费收支管理不到位。一是1所学校将食堂服务部(小卖部)利润71.89万元作为学校经费使用。二是1所学校对食堂食材供应商的食材报价缺乏监督,询价工作执行不到位,导致食材采购价格整体偏高。三是6所学校未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大宗食品采购基本按市场零售价结算,部分大宗食品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四是1所学校长期未根据食材采购价变动调整菜品售价。五是2所学校存在未建立食堂食材进出库台账、采购冷冻食品未按采购批次索要第三方检测报告等物资采购管理问题。六是2所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价格审核工作执行不到位。
3. 学校食堂食品营养健康管理不到位。一是6所学校未按规定公开“冻品肉类食材”等使用情况,未能保障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二是2所学校的小卖部违规出售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二)2024年度社保基金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了2024年度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重点关注医保基金支付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编制符合预算编制程序、内容完整,社保基金管理基本符合相关规定。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医疗机构对超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予以结算,违规报销医保基金4.05万元。二是部分医疗机构对超限定适用病症范围用药予以结算,违规报销医保基金4.77万元。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
审计了3个市级部门和9家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1家单位的4处场所使用效益低,涉及面积1640.29平方米。二是1家单位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到位,合作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建设投入场地,涉及面积166平方米。三是1家单位未及时处置闲置资产、涉及资产原值19.84万元。四是1家单位347件定级文物未按规定登记入账。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1. 耕地保护与利用审计
审计调查了2022年至2024年6月我市耕地保护与利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规划选址不当。一是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未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违规在饮用水源区等禁止建设区域,或非耕地等限制区域实施,涉及420.42亩。二是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大中型灌区建设不衔接,或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不足,导致耕地因缺乏水源而撂荒或无法复耕复种4.04万亩,其中涉及高标准农田2.18万亩。
(2)建设监管不力。部分项目建设监管缺位、验收流于形式,部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存在违规招投标、违法转分包、偷工减料等问题。
(3)后续管护不善。一是重建设轻管护,部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被农村道路、宅基地等占用,或被用于种植经济作物,“非农化”“非粮化”面积268.09亩。二是农田水利项目管护不力,被毁坏、闲置农综信息化设备涉及资产价值246.79万元。
(4)相关建设和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未及时安排使用或滞留部分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金。
2. 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审计了市自然资源局和4个镇(街道)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自然资源局和4个镇(街道)能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地资源管理不严格。一是市本级未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二是1个县(市、区)、1个镇违规占用耕地建设,涉及面积6.36亩。三是1个镇未与村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5.53亩耕地“非粮化”。四是2个镇(街道)78宗违法用地整改未完成,涉及面积166.23亩。五是2个镇(街道)基本农田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六是1个街道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到位。七是1个持证在采矿山未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2)水资源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2个镇(街道)河流水质监测断面不达标。二是1个镇政府擅自批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设施工,该镇1个项目占用河道防洪面积未进行洪水影响评价,存在洪水隐患。三是1个街道对河道、水库管护不到位。
(3)河(湖)长制落实不到位。一是1个街道未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未落实河长制考核工作要求。二是2个镇(街道)部分河(湖)长巡河次数不达标。三是1个街道部分河长履职不到位。
(4)海洋保护与利用存在不足。一是未制定海岸带建筑退缩线制度实施细则。二是红树林营造、海岸线修复任务进度滞后。三是未完成历史围填海问题处置。
(5)林业资源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镇镇级林长巡查次数不达标、125.52万元生态林公益补偿款未及时发放到位。二是1个街道违规对林地违法案件进行鉴定。三是2个镇未与村级林长签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四是1个镇林业执法整改未完成。
(6)污染防治管控不力。一是1个镇1处入河排污口污水直排。二是2个镇(街道)部分污水设施管护不到位。三是3个镇(街道)部分禽畜养殖场粪污直排。
(7)集中供水未能全覆盖。1个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仅35.90%,未能实现99%以上的目标。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市审计局共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11份,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0起,涉及金额1.11亿元。移送事项主要有:涉嫌失职渎职挪用资金问题线索4起;工程建设方面问题线索14起;其他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2起。
八、审计建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深化改革,着力提升财政管理质效。深入探索“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推动预算编制完整科学、预算执行规范高效。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人员工资、保障运转经费、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大力开展财源建设,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加强市及区县两级财政资源统筹,切实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严格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贯彻落实好省、市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部署要求,加快政府全口径债务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财政风险运行监测,切实保障地方财政平稳运行。加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建立健全债券资产管理机制,推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运营收益水平,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效益。加强国资国企风险监管,规范国有资产配置、处理和使用,强化违规经营责任风险,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抓牢抓细,扎实推动民生保障政策落地。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系统性举措推动民生保障工作提质增效。聚焦校园食品安全,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规范食材采购与资金使用,强化营养健康信息公开,构建闭环管控格局。坚守社保基金安全底线,建立违规结算查处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从严审核医保支付。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管,以制度刚性保障民生资金规范高效运行,筑牢民生保障屏障。
(四)加强监督,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执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强化招投标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管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加强对工程结算审核,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确保工程造价准确性和合理性。
(五)压实责任,深化绿美阳江生态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成违法用地、围填海等问题整改,加强对耕地、高标准农田以及河道、水利设施、林地、污水设施等的管护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用地、污水直排、养殖场粪污直排等严重影响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高质量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绿美阳江生态建设作出新贡献。
(六)改进作风,提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领导干部应依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规范公务接待和财务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费用报销审核,杜绝超标准接待、公款吃喝及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并推进建章立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县(市、区)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市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