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海陵试验区“8·12”船舶侧翻较大事故调查及处理结果公布
近日,阳江市人民政府批复了阳江市海陵试验区“8·12”船舶侧翻较大事故调查报告,认定阳江市海陵试验区“8·12”船舶侧翻较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2年8月12日17时15分许,阳江市海陵试验区十里银滩附近海域发生一起船舶侧翻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84万元。
阳江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人员询问、检测鉴定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总结了事故的主要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梁某亮驾驶的船舶未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未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梁某亮未督促乘客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对海况危险性和安全避险预判不足。在不满足安全航行条件下开航,返航时遭遇天文大潮的退潮期,潮位变化大,速度快,同时事故海域受风浪的影响,出现1米多高的海浪,船舶左侧被海浪冲拍而抬高,船体被抬升和倾斜,最终失去稳定侧翻倒扣。
调查认定,海陵试验区闸坡镇人民政府存在对打击取缔非法“三无”船舶工作部署和指导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力度不足等问题;海陵试验区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存在对黑旅行社、黑导游等非法旅游活动打击整治不力等问题;阳江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闸坡大队存在未能有效制止无牌无证旅游观光快艇违规载客、违规登岛等问题;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海陵分局存在对三山岛监督检查不到位,未能依法履行对无居民海岛的保护职责等问题;海陵试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陵分局存在对梁某亮和夏某林在恒大御景湾沙滩违法经营行为失察失管等问题。
梁某亮非法经营水路运输,在不满足安全航行条件下开航,夏某林非法组织游客登岛游玩,两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梁某亮和夏某林因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被阳江海警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名公职人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被严肃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