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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阳春市“9·1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时间: 2023-09-27 11:36:35 来源: 本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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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7时40分许,阳春市春湾镇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粤WF1256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沿G359线由北向南方向行驶至春湾镇山角村委会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摩托车发生追尾,造成摩托车司机和乘客共2人死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阳江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阳安〔2011〕10号)的要求,现对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一、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请你市依照《广东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引》《广东省较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同时协调纪委监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调查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定期报告调查进展。请根据《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阳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阳安办〔2020〕36号)要求,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上报该起事故初步调查报告,并定期向阳江市安委办报告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准确把握调查程序。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阳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阳江市安委办审核,并附上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有关情况。如期限内未能完成调查的,需向阳江市安委办说明情况。

  此函。


  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