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阳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民政信息 > 社会救助信息

扩大低保保障范围 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

时间: 2020-12-25 17:09:29 来源: 本网 阅读量:-
【打印】 字号:

  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基本形成了以城乡低保为核心,以特困供养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起城乡低保标准制定和调整机制,且实现了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市城乡社会救助标准和补差水平逐年大幅提高并全部达到省的目标要求,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一)“粤省事”民政专区上线,实现从“上门办”到“网上办”。为进一步方便困难群众办理社会救助业务,我市积极打造“指尖民政”,在“粤省事”小程序民政专区中上线社会救助业务办理及查询等服务,群众利用手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社会救助的相关申请,可随时随地享受更便利、更贴心的民政服务,实现“零跑动”。自“粤省事”小程序上线社会救助业务办理及查询等服务以来,我市共收到来自“粤省事”平台申请3个,其中低保申请2个,特困申请1个,均已办结。

  (二)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粤府令第262号)文件精神,我市及时将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截至2020年11月,全市共有符合条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4451人按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月发放资金247.12万元;纳入特困人员供养3414人,月发放资金320.02万元。

  (三)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入户核查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协调动员扶贫等有关部门、驻村干部等工作力量,对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残对象以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医疗、教育等“八有”方面存在的致贫风险进行排查监测,及时预警、核实和救助,并按规定及时注销死亡人员,做到“逐一入户、逐一对照、逐一核查”,检验8个重点任务治理成效,杜绝“脱保”“漏保”。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40931户,已入户40931户;重残对象2347户,已入户2347户;均已全部完成全市入户核查走访,入户率达到100%。

  (四)建立精准查困识困助困机制,做到急难对象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我市积极构建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查困救助网络,由镇村干部、驻村社工和志愿者开展第一线排查走访,及时发现和报告家庭基本生活存在困难,家庭成员罹患重病、老年人缺乏生活照料、儿童监护缺失等风险隐患,并转介相应的社会救助部门。同时,依托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监测预警,筛查识别可能符合重病重残单人户低保、支出型贫困等亟需救助的困难群众,及时对接施策并予以临时救助,切实提高主动发现、应急处置和快速救助能力,前移兜底保障关口。此外,我市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质救助之外的资源链接、情感支持、能力增强、社区融合等专业服务,实施类别化、差异化的多元救助,切实筑牢底线民生兜底保障网。今年全市共排摸困难群众82473人,并建立台账,其中6988人已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2864人次给予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