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政部门落实民生保障工程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突出民生主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第一季度共投入10236.28万元资金,发放低保、五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等,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3月上旬,市民政局已完成了提高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征求机关单位意见工作,现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省发布2017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补差后,报市政府审定,争取尽早落实提高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的目标任务,确保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不低于462元/人月、211元/人月。截至3月底,全市低保家庭有30183户67055人(其中城镇低保家庭6118户12278人,农村低保家庭24065户54777人),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分别为430.1元/人月、204.9元/人月,1—3月累计发放低保资金5355.31万元。
目前,全市纳入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4690人(其中集中供养1097人,分散供养13593人),全市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均为635元/人月,1—3月全市累计发放供养资金2798.45万元。
此外,民政部门突出抓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确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住院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不低于80%。据统计,1-3月全市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295.16万元,其中支出住院医疗救助资金1267.48万元,支出门诊医疗救助资金27.68万元;累计医疗救助4165人次,其中住院救助3976人次,门诊救助189人次,平均每人次住院救助标准为3110元,更好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
今年2月,我市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目前,全市散居孤儿1393人,集中供养孤儿483人。全市按集中供养每月1450元/人,散居供养每月880元/人的标准落实生活保障。1—3月全市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577.86万元。
据统计,元旦、春节期间,全市组织慰问团(组)800多个,慰问敬老院46所,慰问低保户、分散农村特困人员及因灾全倒户、重损户等困难群体家庭2.5万户5.7万人,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折款1996万元,全市已发放冬春生活救助资金700万元,发放棉被10384床、棉衣(大衣)6672件以及大米、食用油等物资一批,救助4.8万人次。1—3月,全市累计临时救助875户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09.5万元,平均每户次救助2394元,有效发挥了临时救助制度救急难的作用,缓解了社会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