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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阳江110千伏赤潭站#1、#2主变更换(增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时间: 2026-05-25 15:22:27 来源: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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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110千伏赤潭站#1、#2主变更换(增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3315934

    传真:(0662)33115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江110千伏赤潭站#1、#2主变更换(增容)工程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江供电局

建设地点

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

环评机构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阳江110千伏赤潭站#1、#2主变更换(增容)工程,工程建设内容为:

   将#1、#2主变更换为2台容量为63MVA的主变,拆除2×(4000+6000)kVar并联电容器,更换为6×5010kVar并联电容器。

   项目总投资1773.64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施工作业应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四部门公告2024年 第40号),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进行施工。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依法限制夜间施工。

   2、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天土石方开挖作业;站内砂石料加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采取有效的拦蓄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附近水体。

   3、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车辆运输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现场道路以及出口周边的道路不得存留建筑垃圾和泥土。

   4、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物资部门和环卫部门集中处置,不可随意丢弃。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项目运行期,要求运行维护人员对变电站进行定期巡查及维护,保障变电站的正常运行,确保变电站厂界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6、项目运行期,要求运行维护人员对变电站进行定期巡查及维护,保障变电站的正常运行,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7、变电站正常工况下,站内无工业废水产生,变电站内的废污水主要为变电站值守人员与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本工程变电站内设有化粪池,化粪池容积能够满足变电站临时运维人员的生活污水处理需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回用。

   8、对于变电站值守人员与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应收集集中后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蓄电池使用寿命结束后,统一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变电站正常运行期间不会产生废变压器油,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油收集在事故油池内,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事故油及含油废水经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9、运维单位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蓄电池使用寿命结束后,统一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检修可能更换的废矿物油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旦发生环境事故,监控人员便启动报警系统,实施既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