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合理规划施工工期,在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严格限制工程方的施工区域和用海范围,在划定的施工作业海域范围,禁止非施工船舶驶入,避免任意扩大施工范围,以减小施工作业对底栖生物、鱼类、游泳生物的影响范围。海上施工期尽可能避开主要经济鱼类产卵期和繁殖期,减少对鱼类产卵和仔鱼生长的影响。施工过程中须密切注意施工区及其周边海域的水质变化,如发现因施工引起水质变化而对周围海域海洋生物产生不良影响,则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可短暂停工。在临近阳江南鹏列岛海洋生态省级自然保护区布设网箱时,尽量缩短工期,并选择中、小潮等水动力交换条件好的时间施工,尽量减少固定锚块产生的悬浮物对海域水质的影响。施工过程中注意对项目临近自然保护区的海域加密跟踪监测,密切关注海域水温、pH、SS等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的参数,根据跟踪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施工作业安排。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对项目区及其周围海域进行海洋生态环境的跟踪监测,针对跟踪监测发现的具体环境问题,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跟踪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施工作业安排和生态保护措施。此外,施工过程中也须密切注意施工区及其周边海域的水质变化,如发现因施工引起水质明显变化而对周围海域海洋生物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应立即停工并检查、调整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 2、施工期网箱安装产生的悬浮物、水泥墩锚块会短期改变养殖区及附近底层的悬浮物浓度本项目网箱固定系统施工工程量均较小,施工期引起的悬浮泥沙量和影响范围较小,影响范围仅集中在项目附近。一旦施工完毕,这种影响将不再持续。养殖区及附近底层的悬浮物浓度,但影响范围很小而且随着时间变化会迅速的扩散并降低浓度。在潮流的作用下,底层主要朝西南方向扩散,之后很快恢复到投放之前的水平,对项目区及周围海域几乎没有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等,施工期间的船舶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统一收集上岸,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进行收运处理,不得直接排放入海。 3、施工设备和船舶均使用低硫油;对入场施工机械和船舶进行管理,符合相关燃油标准的设备和船舶才能进场作业,尽量减少施工设备和船舶产生的燃油废气。 4、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和船舶、加强设备和船舶的维护管理等措施。 5、施工期船舶生活垃圾待船舶靠岸后,收集上岸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最终送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禁止将施工垃圾直接倾倒入海。 6、运营船舶噪声、发电机噪声等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控制船舶鸣笛;柴油发电机等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7、运营期网衣清洗运到东平渔港(国家级中心渔港)进行网衣清洗网衣清洗,其清洗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东平镇污水处理厂。含油废水收集上岸后交由有能力的单位处置。船舶生活污水需设置污水储存柜(船舶),收集上岸后,经市政污水运输车运输至东平镇污水处理厂。平台生活污水暂存至平台上的临时污水储存设施,定期由第三方专用运污船接收并交由有能力处理的单位清运处理。船舶含油污水收集舱集中收集,船舶靠岸后,含油污水用泵抽到专用运污船上交有能力处理的单位进一步进行处理。 8、运营期选用符合标准,排污量少的工作船。选用污染物排放量少的环保型高效柴油发电机、工作船运输,同时做好相关保养工作,使其保持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9、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上岸,打包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弃养殖材料拆除更换后运回陆地,外售给废品收购站;病死鱼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若涉及防治防疫药物药品的使用,产生的废弃防疫药物,废包装袋应妥善收集后运往陆域处置,其中废弃防疫药物属于危险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废物代码900-002-03,需委托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10、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海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自然灾害风险、船舶碰撞风险、溢油风险。为防止溢油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必须办理相关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加强对施工作业和船舶航行的管理,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应请求海事统一调配周边应急力量,共同完成溢油事故风险控制工作。此外,本项目也应制定防范恶劣天气和海况应急措施,将环境风险事故概率及影响降至最低。 11、本项目建成后,对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补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制定项目对生态资源损失的生态补偿方案,按照“损失多少,补偿多少”的生态补偿原则,对工程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予以补偿。 项目应采用科学的养殖方式和技术,适量投喂饵料、药物,合理控制本项目养殖规模、密度,减少养殖活动对水环境造成影响,养殖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不可以对阳江南鹏列岛海洋生态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海陵岛南外海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造成影响。 12、 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外界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