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阳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阳江110千伏螺岛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时间: 2025-08-18 17:34:32 来源: 本网 阅读量:-
【打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110千伏螺岛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3315934

传    真:(0662)33115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江110千伏螺岛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江供电局

建设地点

广东省阳江市南海大道旅游规划区主题公园内(南海1号大道西侧,丹济村东北约800m处)

环评机构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市南海大道旅游规划区主题公园内(南海1号大道西侧,丹济村东北约800m处),包括主变扩建工程和线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主变扩建工程

   阳江110千伏南浦变电站已有1台主变,本期扩建的主变为2#主变,容量40MVA。

   (二)线路工程

   扩建1回出线间隔,将110kV登高至螺岛电缆线路调整至扩建间隔,原登螺线间隔转备用,新建单回电缆线路长1×0.05千米。

   项目总投资1471.96万元,环保投资4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生活污水经过站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含油设施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

   2、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工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3、施工期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分别委托城管部门、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4、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与分段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或带隔音消音功能的机械设备;合理规划场地,不在同一地点集中大量动力机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规范运输车辆管理,减少因道路不平导致的颠簸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23-2011)标准。

   5、施工期应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施工场地布置在站区范围内,减小对站外环境影响;优化施工布置,尽量减少对现有硬化地面的破坏,进一步减少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6、主变扩建、线路建成投运后,各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制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

   7、主变扩建、线路工程不新增人员配额,不增加生活污水量,不会对现有处理设施和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8、主变扩建、线路工程不新增人员配额,不新增生活垃圾,现有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9、营运期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在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以达到降噪目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10、主变扩建、线路工程不生产、使用、贮存有毒有害物质,不存在环境风险源。

   11、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