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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阳春市河口镇石旗岭矿区砂质高岭土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时间: 2025-08-18 17:11:49 来源: 本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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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春市河口镇石旗岭矿区砂质高岭土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3366509
传    真:(0662)33115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春市河口镇石旗岭矿区砂质高岭土矿

建设单位

阳春市德宝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阳江市阳春市河口镇龙门村委会石旗岭

环评机构

广东省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场、工业场地、矿山综合服务区、矿山道路及其他辅助设施等。根据矿体赋存条件及矿山现状,设计采用非爆破的台阶式开采工艺,由上而下分水平台阶依次延深;工业场地建设一条破碎生产线和一条淘洗及洗砂生产线,配套建设块石车载中转场、泥粉堆车载转运场、维修间、仓库、水泵房、蓄水池等。项目总投资9441.40万元,环保投资37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9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基建期应以土壤、植被保护、恢复及水土流失防治为主,落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土地侵蚀防治、加强植被保护与恢复等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及恢复措施;生产期规范采矿活动,落实修筑截(排)水沟、边坡防护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防及减缓措施;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做到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管理,确保矿区环境得到及时治理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生产期仅有员工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规定的用水要求后,全部回用于道路浇洒、绿化等用水,不外排;矿区、工业场地等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场采剥、碎岩、铲装及运输扬尘采用移动式洒水软管进行洒水抑制扬尘的产生;铲装过程中控制物料落差,禁止高处抛落,并结合洒水措施抑尘;运输车辆通过安装挡尘帘、封闭车厢顶盖等措施进一步抑制粉尘的外逸。对矿料进行洒水(仅湿润原材料不产生废水),增加表面湿度,抑制粉尘的产生;破碎机组、筛分场所除输送带进出口外,全部封闭,并安装喷淋除尘设施对加工过程进行抑尘,卸矿和出料口安装喷淋设施以抑制卸矿(料)扬尘。物料堆场设置细目防尘网进行遮盖,定期采用移动式洒水软管经常对堆场进行洒水抑尘,效降低堆场扬尘产生量。项目边界无组织粉尘需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规范运输车辆管理,载重汽车运输砂石料必须要配置密闭车厢顶盖,装载有散装物料或空载时均需密闭车厢顶盖,防止运输途中原料的洒落;安排专人定期对运输沿线进行清扫、洒水抑尘;加强运行车辆管理,严禁超速(限速行驶20km/h)、超载运行;选择排气污染物稳定且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车辆和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使用优质燃料,减轻机械燃油废气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宿舍楼的楼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l8483—2001)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加强对设备的保养、润滑并及时维修产噪故障;在工业场地周边外设树木灌木绿化隔离带等措施隔声降噪处理后,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采用“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矿山开采剥离的覆盖层留做复垦绿化用土,其余的运往附近项目作回填土综合利用;沉淀池泥沙定期清理,脱水后用于场地复绿或回填土综合利用;场内生产机械设备由供应单位实施维保、检修,报废的设备、配件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项目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对其统一收集存储,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项目应按照源头控制、污染分区防渗等预防措施保护地下水、土壤环境;生产期须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