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塘口变电站修建临时生活污水处理措施,主体工程建设期,先行建设生活化粪池,对施工生活污水处理;坝基头变电站利用站内前期设置的化粪池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处理;线路施工外围修建临时拦挡措施,并设置泥浆沉淀池对泥浆、施工废水进行沉砂处理后回用,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等。营运期塘口变电站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远期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坝基头站的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前期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硬质密闭围挡。堆放的砂石等工程材料密闭存放或者覆盖;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无法及时清运的,采用封闭式防尘网遮盖,并定时洒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施工拦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所,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营运期变电站与线路的声环境执行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关于对<阳江供电局关于协助出具阳江110千伏塘口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的复函》(西环复〔2025〕360号)确定的声环境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定期清运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牵张场上堆放的建筑材料与弃土弃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营运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统筹规划施工布置,优化施工组织安排,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做好表土剥离工作,开挖土层分开堆放,回填时应按照原土层的顺序分层回填。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清理,及时进行临时占地土地利用功能的恢复。加强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施工期过程中如发现珍稀保护动物应采取妥善措施进行保护,严禁捕杀。 (六)严格落实电磁辐射防范措施。营运期变电站、经过居民区的架空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标准限值要求;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