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场地进行安装改造,无土建施工期,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本扩建项目喷漆、调漆和自然晾干工序均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其中喷漆过程设有水帘柜,各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通过一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注塑、3D打印有机废气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使用的原料为PP、PE塑料颗粒,不属于有机溶剂,正常情况下不会有有机废气挥发,由于塑料家具制品生产量较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低。 3、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能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总VOCs、二甲苯、甲苯能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总VOCs、二甲苯、甲苯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 4、扩建项目不涉及员工人数的变化,无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然后排入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计算,项目生活污水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能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不会对纳管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影响。 5、项目生产设备通过采取减震等措施下,能有效减少噪声排放源强,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营运期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或回用,收集后定期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7、营运期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8、项目严格按照竣工验收的内容对工程项目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监督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设施维护,加强人员培训,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各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9、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外界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