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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沙扒测点验潮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时间: 2025-07-09 17:27:58 来源: 本网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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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沙扒测点验潮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3366509

传    真:(0662)33115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沙扒测点验潮站项目

建设单位

自然资源部珠海海洋中心

建设地点

阳江市阳西县沙扒镇

环评机构

广东三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沙扒测点验潮站项目位于阳江市阳西县沙扒镇荣盛御海湾南面海域。项目建设内容为:海洋验潮站(含监视监测等配套设施)1座,布置于离岸垂直距离约30m处,总建筑面积约114.98m2,总高度约9.0m;基础承台分为上下两层,上、下承台为边长4.6m的正六边形,面积均为54.98m2。建设引桥工程连接陆基与海洋验潮站,长30m,宽2m。

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施工前应充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施工作业时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桩基施工应采用 GPS与常规定位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定位每根桩基,避免因重复操作引起的悬浮泥沙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应合理规划,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方案,加强科学管理,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施工期。对施工造成的海洋生物损失应生态补偿,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海洋生态环境的跟踪监测。

   2、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施工场地和主要交通道路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过程中扬尘的产生;在施工场地应设置围栏或部分围栏,统一堆放施工弃土、施工材料,对易起尘的物料应加盖蓬布;运输土方、砂石料、水泥等材料进场时,应选用带密闭盖的运输车辆,对进入施工场地的机械应使用符合标准的低含硫燃料,应尽量减少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

   3、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废水妥善处理,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简易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砂处理后回用,文明施工、防止漫排;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收集由一体化移动式环保厕所处理后外运,不排海。钻孔泥浆应在钢护筒内循环使用,防止钻孔泥浆流失和清孔过程对施工海域水环境产生影响。

   4、施工期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施工期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不得随意抛弃或填埋,工程结束后应清理;生活垃圾采用专门垃圾桶收集、贮存,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桩基施工产生的钻渣通过收集后经沉淀晾晒后外运至指定区域处理,不排海。

   6、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建设项目在其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海洋水质、沉积物和生态产生的影响,及时发现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因素,需要对建设项目的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海洋环境产生的影响跟踪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