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阳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阳江220千伏瑜山(城南)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时间: 2024-07-04 10:11:12 来源: 本站 阅读量:-
【打印】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220千伏瑜山(城南)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建设路208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3366509

传  真:(0662)331152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江220千伏瑜山(城南)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江供电局

建设地点

  阳江220千伏瑜山(城南)输变电工程新建站址位于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石潭寨村南侧约300米处;新建线路位于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城西街道、岗列街道,阳江市高新区平冈镇;110kV南浦站扩建间隔位于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岗列街道南浦大道北侧110kV南浦站内。

环评机构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项目概况

本期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1)新建变电站工程

  新建220千伏变电站一座,围墙内占地面积8385m2,采用GIS户内布置、主变户外布置形式,本期新建主变压器2台,主变容量2×180MVA;

  (2)输电线路工程

  1)220kV仙源至平地双回线路解口入瑜山站线路工程(A线)

  解口220kV仙源至平地双回线路接入瑜山站,新建220kV同塔双回线路长约2×2.5km;

  2)110kV城埠线解口入瑜山站线路工程(C线)

  解口110kV城西至埠场线路接入瑜山站,新建110kV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0.2km,新建110kV同塔四回线路挂双回导线长约2×10.45km,利用已建杆架的预留位置架设单回导线长约1×0.9km(其中1×0.55km为重新紧线);

  3)110kV瑜山至桂山、南浦线路工程(D线)

  解口110kV桂山至南浦线路接入瑜山站,并新建瑜山站至南浦站1回出线,形成瑜山至南浦双回线路(1D线)、瑜山至桂山单回线路(2D线)。

  ①瑜山至南浦双回线路(1D线)

  新建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5.5km(其中约2×2.1km电缆利用已建综合管廊敷设),新建单回电缆线路长约1×1.0km;新建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6.4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0.04km。

  ②瑜山至桂山单回线路(2D线)

  新建单回电缆线路长约1×5.5km(其中1×2.1km电缆利用已建综合管廊敷设);新建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6.3km,其中预留瑜山站至沙格站1回线路,本期挂线不通电;新建110kV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0.2km。

  4)220kV漠音线升高改造工程(H线)

  升高改造220kV漠音线,新建220kV单回线路长约1.5km;

  (3)110千伏南浦变电站扩建间隔工程

  本期在110千伏南浦站内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本期工程在原预留的备用间隔场地内扩建,无须新征地。

  项目总投资442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现场修建截排水沟、沉砂池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洒抑尘等用途,不外排;变电站施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线路施工期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营运期站内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2、施工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应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3、施工期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23-2011)标准。新建变电站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变电站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110kV南浦站间隔扩建工程投产后其间隔扩建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线路工程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环境相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2类标准限值要求。

  4、施工期产生的临时弃土弃渣应覆盖,用于回填复绿;多余弃土应集中堆放保存并覆盖,及时运至指定弃土场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铅酸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应立即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废变压器油收集至事故油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项目建成投运后,其周边以及各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应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制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