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地震应急预案》解读
近期,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地震应急预案》(阳府办函〔2026〕19号)。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执行文件,特作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
2021年7月,我市印发《阳江市地震应急预案》(阳府办函〔2021〕90号,下面简称《预案》),实施以来有力规范了全市地震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在总结近年来我市地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并借鉴周边地市经验做法基础上,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组织对《预案》进行了修订,增强了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地震和地质灾害人员搜救的管理与组织办法(试行)》《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阳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分为7个部分: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附件。
(一)总则。包括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明确了本预案适用于阳江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灾害(含火山灾害),以及相邻市发生的对阳江市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应对工作。
(二)组织体系。明确了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职责、人员组成、任务分工以及专家组等内容。修订后将指挥部内容拆分为工作职责、组织体系、任务分工、专家组4个专项小节,明确总指挥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调整了成员单位, 新增应急、地震、消防等多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兼任的办公室副主任岗位,新增独立的专家组制度,还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动态调整流程,彻底厘清了权责边界。
(三)运行机制。包括监测预报、应急处置、信息发布、恢复重建等内容,明确了地震灾害应对处置各阶段工作重点及要求。在响应启动方面,明确地震灾害应急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同时,根据近年来房屋抗震能力提升的实际情况,对地震灾害等级的初判条件进行了适当调整,主要是对震级进行了一定幅度的上调。修订后优化了分级响应流程,针对Ⅲ、Ⅳ级低级别灾害,先期仅成立综合信息、震情监测2个核心工作组,再根据灾情发展视情增设其他工作组,有效避免了响应过度的问题;明确了不同响应级别对应的坐镇人员、值守部门,Ⅰ级响应调整为由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坐镇指挥;新增了粤西区域应急救援合作机制,填补了跨市协同的空白,还针对阳江沿海的区位特点,新增了海啸监测预警内容,完善了沿海灾害的防控能力。“预防行动”小节升级为“应急准备”,新增了灾前灾害损失预评估、房屋建筑抗震加固、次生灾害风险源排查等前置防控内容;同时调整了工作原则的排序,将“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优先级提前,突出底线思维,推动工作重心从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从源头降低灾害风险。
(四)应急保障。包括队伍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避难场所保障、基础设施保障、平台保障等内容。资金保障修订后将优先安置人群扩展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覆盖了更全面的特殊群体,更具人性化;资金保障明确要求多方统筹防震减灾工作所需经费,保障防震减灾和地震灾区群众生活、恢复重建所需的有关资金,强化了资金的稳定保障。同时更新了编制依据,纳入了《地震和地质灾害人员搜救的管理与组织办法(试行)》等最新法规,新增了预案解释章节,完善了预案的管理细节。
(五)监督管理。包括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内容。
(六)附则。对预案中专业名词作出解释,对预案管理、衔接和负责解释的部门及实施时间进行规定。
(七)附件。包括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职责、地震灾害分级标准等内容。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阳府办函〔2026〕19号) 2026-04-29
- 一图读懂《阳江市地震应急预案》 2026-0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