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技术评审社会化管理工作指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等“放管服”改革部署,2019年8月6日,市政府发布《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细化各项改革工作,落实相关部门职责,《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技术评审社会化管理工作指引》起草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二、主要内容
本《工作指引》有五点内容,主要内容分述如下:
(一)使用范围。明确评审社会化管理改革的范围;同时,《消防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上级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特殊工程,仍由政府行政部门承担。
(二)公布技术指标要求。在适用范围内的技术评审主管部门应出台相关设计指标要求,为技术评审社会化创造条件。
(三)行政审批和技术评审分离。明确行政审批与技术评审职能分离,大幅压减少行政审批时限。
(四)市场培育。支持培育咨询服务机构,提升技术评审专业化水平。
(五)加强监督管理。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三、《工作指引》适用范围
本指引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包含江城区、阳东区、高新区、海陵区、滨海新区、阳春市、阳西县)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设计的技术评审环节。上级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特殊工程,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黄辉东
联系电话:0662-3428963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