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等“放管服”改革部署,2019年8月6日,市政府发布《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细化各项改革工作,落实相关部门职责,《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实施办法》起草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二、主要内容
本《实施办法》共有九点,主要内容分述如下:
(一)使用范围。明确联合审图的适用范围;同时,《消防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上级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特殊工程,仍由政府行政部门承担。
(二)实现多审合一。在适用范围内的项目将消防、人防施工图审查纳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按照一个项目委托一家机构审查原则完成。
(三)中介服务市场建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推行社会化中介服务,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发布审查要点,指导审图机构开展业务。
(四)加强监督管理。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三、《实施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包含江城区、阳东区、高新区、海陵区、滨海新区、阳春市、阳西县)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法》及住建部规定的特殊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以及《人民防空法》另有规定的特殊人防工程,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黄辉东
联系电话:0662-3428963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