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政策解读
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今年4月29日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公交管[2014]138号,以下简称《意见》),推出了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的便民措施,为了让广大车主朋友准确理解和掌握这一便民措施,消除部分车主的误读,现作以下解读:
一、该项便民措施的开始执行时间
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措施的开始执行时间是:2014年9月1日。
二、该项便民措施免检的适用范围
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具体符合免检的车辆,要掌握以下几个时间节点:
(一)2010年8月31日(含)之前注册登记的车辆不享受免检政策,仍需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
(二)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注册登记的车辆,只享受免检1次;
(三)2012年9月1日(含)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可享受免检2次。
三、不享受免检政策的情形
(一)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的车辆不属于免检范围;
(二)6年内新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也不享受免检政策;
(三)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购车后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也不享受免检政策。
四、免检期间仍需按时领取、粘贴检验标志
需要特别提醒适用6年内免检车辆的广大车主朋友们注意的是:自2014年9月1日起,对《意见》规定6年内免检的车辆免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但车主每2年仍需要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检验标志,并按规定粘贴。申领检验标志时,需填写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同时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必须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