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普办负责人解读全市首次水利普查:摸清家底谋划发展
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至201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鉴于这是第一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利普查,广大市民对该项普查比较陌生,日前市水普办负责人就水利普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全方位解读我市首次水利普查的有关内容,让社会各界了解普查,支持普查,共同推动我市水利普查工作的开展。
记者:开展水利普查的目的是什么,具有哪些意义?
市水普办: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全国水利普查是为了查清我国江河湖泊基本情况,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建立国家基础水信息平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搞好全国水利普查,有利于谋划水利长远发展思路,科学制定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记者:本次水利普查的对象有哪些,具体涉及什么内容?
市水普办:这次水利普查的对象为我市境内的所有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利机构以及重点社会经济取用水户。普查内容包括以下六方面:一是河流湖泊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自然和水文特征等;二是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分布、工程特性和效益等;三是经济社会用水情况,包括分流域人口、耕地、灌溉面积以及城乡居民生活和各行业用水量、水费等;四是河流湖泊治理和保护情况,包括治理达标状况、水源地和取水口监管、入河湖排污口及废污水排放量等;五是水土保持情况,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情况及其动态变化等;六是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情况,包括各类水利机构的性质、从业人员、资产、财务和信息化状况等。
记者:请介绍一下这次普查的时间和安排?
市水普办:全国首次水利普查从2010年开始,2012年结束,历时三年。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各年度普查工作安排如下:2010年,开展普查方案设计、试点、培训和宣传动员等工作;2011年,开展清查登记、台账建设和现场调查等工作,6月10日完成清查成果汇总上报;2012年1月至6月,数据上报、数据处理和审核验收,7月至12月,普查成果验收、汇总发布和资料开发。
记者:水利普查在我市尚属首次,没有经验借鉴,我市是如何组织和实施普查工作的?
市水普办:水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调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地区、各部门将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地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市已成立水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县(市、区)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普查期间,我市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水利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记者:要完成水利普查工作需要各方的配合,对普查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有哪些要求?
市水普办:凡在我市境内水利普查范围内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按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