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防震减灾“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
第一章 “九五”期间主要进展
一、初步建立了政府领导、统一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进一步发挥了政府在减轻地震灾害中的职能用作。
二、防震减灾工作已被纳入我市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计划;基本建立健全了市、县、镇三级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初步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的防震减灾经费投入体系。
三、在所属各县(市、区)、镇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配置专职或兼职防震减灾助理员,并进一步把助理员工作体制推广到全市各类学校。防震减灾助理员工作体制是一个全新的工作模式,它的建立有效地推动了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利于地震宏观异常和地震灾情速报,也有利于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和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四、大力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广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管理办法》、《广东省防震减灾十年目标实施纲要》等法规,颁布了《阳江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阳江市防震减灾十年目标实施方案》等地方规章,使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
五、阳江市数字化遥测地震台网取得重大进展,台网市区子台和台网数据接收处理中心已完成并投入运行,4个县(市、区)子台建设工作正在展开,争取2000年底再建成两个子台并投入使用,使我市地震监测技术进入全国先进水平。
六、加强对县级群测群防工作的指导,对部分有条件的群测网点的观测环境进行改造,并对其观测仪器进行更新,提高了网点的监测能力,同时对群测人员进行不定期业务培训,逐步提高了观测人员的业务水平。
七、初步建成了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地震数据信息网络系统,地震应急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地震数据信息的储存、分析、处理反馈初步实现现代化。
八、新建工程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工作已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使之纳入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程序中进行管理。同时对一批建设项目及重大工程场地开展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九、通过广泛深入的防震减灾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的社会宣传教育,群众的防震减灾法规观念和对地震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明显增强,对地震谣言的识别能力有所提高。
第二章 防震减灾工作背景与主要问题
一、我市地处东南沿海地震带,地质构造复杂、地震活动频繁,是广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自1969年至今共发生大小地震15000余次,其中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3次,分别是1969年7月26日的6.4级地震,1986年1月28日和1987年2月25日两次5.4级地震。1969年7月26日发生在洋边海的6.4级强烈地震,是我市有地震记录以来的最大震级地震,该次地震造成33人死亡,2000多人受伤,一万多间房屋被破坏,经济损失严重。
二、根据《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我市除边远山区基本烈度为Ⅵ度外,其余包括市区在内的广大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基本烈度为Ⅶ度,这些高烈度区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如果建设工程不采取抗震设防措施,一旦遭到高烈度地震破坏其损失将是惨重的。
三、自九十年代初,我国大陆地震活动进入本世纪第五个活跃期,我市所处的东南沿海地震带地震活动频度与强度也相应增强。1994年12月31日、1995年1月10日北部湾发生6.1级及6.2级地震,1999年9月21日台湾地区发生7.6级大地震。最近几年,粤闽交界地区、粤桂琼交界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周边地区地震活动明显增强。目前,我市地震活动也呈增强趋势,震情仍然十分严峻,应引起充分重视。
四、粤府(1997)42号文根据国务院划定的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结合我省震情、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人口分布,确定粤东的汕头、潮州、揭阳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粤西的阳江、茂名、湛江地区以及其他地级市为广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作为今后一段时期防震减灾重点地区和率先实现防震减灾十年目标的战略区,我市被列入其中。
五、我市毗邻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人口稠密,经济发展较快,城市现代化和城镇乡村城市化正在逐步提高,一旦发生中强(5-6级)地震即可造成较大灾害和社会影响。地震灾害已成为影响我市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六、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在“八五”、“九五”期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阳江市防震减灾十年目标以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仍存在较大距离,各方面工作仍不能满足严峻的震情形势的需要,各级政府对此必须予以足够重视,要花大力气加速改善这种状况。
(一)防震减灾是需要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各级人民政府需进一步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充实和加强各级地震工作的力量。各级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二)《防震减灾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防震减灾工作已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但防震减灾的地方法规规章亟需进一步健全与完善,防震减灾执法监督工作亟待加强。
(三)防震减灾工作应在市、县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
(四)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进展缓慢,地震小区划工作还没有完成,震害预测工作尚待开展,地震前兆监测的建设需进一步加快,这些地震基础设施建设已成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五)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未按《阳江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执行的现象仍然存在。对在建、已建的重大建设工程以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开展抗震性能鉴定工作要加速推进。
(六)市、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需要在演练和实践中加以补充完善与调整。
(七)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以及对广大民众的防震避震的普及教育要加大力度和深度。
(八)防震减灾经费严重短缺,事业维持和发展的矛盾依然存在,技术系统得不到及时的更新改造,人才培养和再教育已是当务之急。
第三章 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其措施
一、指导思想: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以监测预报为基础的综合防御,走有中国特色的防震减灾道路,全面提高我市防震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保障我市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
二、远景目标纲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共同努力,依靠科技进步,用三个五年计划时间(即2015年前)使市县级以上政府所在地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我市广大乡镇农村基本具备抗御5-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使我市防震减灾工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基本相适应。第一阶段为2001—2005年,在“九五”计划实施的基础上,经过“十五”期间的努力,使市县级政府所在地城市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广大农村抗御破坏性地震灾害的能力有明显提高。第二阶段为2006—2010年,使我市县级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市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乡镇政府所在地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广大农村地区抗御破坏性地震灾害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第三阶段2011-2015年,在前10年奋斗目标的基础上,继续增强防震减灾综合能力,进一步减轻地震灾害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完善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体系和体制,使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比前十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三、实现总目标的措施
(一)健全和完善防震减灾工作管理体系、法规体系、宣传教育管理体系、财政保障体系,使防震减灾事业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协调发展。
1、健全和完善防震减灾工作管理体系,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各县(市、区)应建立健全防震减灾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合理配置人员,保证本行政区的防震减灾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2、认真贯彻《防震减灾法》及其相关条例,加快制定防震减灾相关法规规章,逐步建立健全以法律为基础,各种行政法规规章相配合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执法,加强监督,使防震减灾工作尽快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
3、积极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提高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适时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强化和应急宣传。
4、确立防震减灾事业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及同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的防震减灾经费投入体系。
(二)依靠科技进步,建设现代化地震监测、分析预报、信息网络和应急指挥系统,推广先进的科技成果,提高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1、地震监测、分析预报和信息网络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建立和健全现代化地震监测和前兆观测系统,以计算机数据处理和网络技术为依托,使我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实现数字化、自动化、综合化。
2、建立中长期和短临地震分析预报以及震后趋势判断的技术处理系统,实现地震预报信息的快速传递,快速分析处理和快速反应。
3、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地震科技成果,促进综合防震减灾能力的提高。
(三)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抗震设计及其施工质量的管理,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抗震能力。有计划地开展已建重要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抗震加固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震害预测(包括快速评估)系统。
1、要充分利用全省抗震设防区划图和制定的各地区抗震设防标准。将城市地震小区划技术成果作为规划城市土地使用以及城市的开发建设依据之一。
2、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贯彻执行粤府(1995)85号、(2000)20号文件和《阳江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分期分批对已建重大工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以及抗震加固。
3、加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施工质量管理,加强农村民用建设抗震设防的指导。
4、积极学习与运用城市震害预测理论,建立地震灾害快速评估标准,建立全市震害预测数据库和各种评估数字模型,组建震害预测与震灾快速评估队伍。
(四)建立和完善以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为核心的全市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做好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准备,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1、完善、充实市、县及相关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提高可操作性。
2、建立地震信息数据库,以及信息传递、自动化实时处理和应急指挥决策系统,达到决策快速有效,指挥有序,确保灾区社会秩序稳定。
3、根据地震的突发性以及震害特点,将震后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资金、物资的准备,列入社会防震减灾总体计划。
4、大力推进地震灾害保险事业,建立防震减灾社会风险机制。
第四章 “十五”期间的主要任务
一、工作体系建设
(一)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合作,市、县、镇三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市、县、镇三级防震减灾工作管理体系,完善全市防震减灾助理员体制,加强对防震减灾抗震救灾工作的领导。
(二)市县各级地震管理部门要纳入政府工作机构管理系列,加强地震部门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政府减灾职能,增强行业管理意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二、法规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发布的《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以及省政府发布的《广东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广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发布的《阳江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等。
(二)制订、完善与《防震减灾法》相关的地方性行政管理规章。
(三)充实防震减灾执法队伍,加强培训与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严格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程序。
三、地震监测分析预报和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一)地震监测和分析预报系统
1、继续完成“九五”期间启动的阳江市数字化地震遥测台网建设工作,及时准确地测定本区内发生的M=1.5级以上地震。
2、建设以地壳形变、地下流体、电磁等学科组成的地震前兆信息观测网,使我市辖区内的地震前兆监测能力达到B类(≥4项/万平方公里)。
3、建设跨断层水准测量场地,开展阳江地区的重力、地磁流动观测,为中长期地震监测预报提供依据。
4、充分发挥各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积极性,建立布局合理、具有一定专业手段和宏观监测相结合的群测网络。
5、完成市、县两级地震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内容包括地震活动、前兆信息、地震地质、震害预测、应急预案、指挥决策等。
6、完善市、县地震数据信息网络,同时与中国地震局和省地震局等地震数据信息中心联网,实现地震数据信息互联共享和快速传递。
(二)地震应急指挥系统
1、完善阳江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配套设施,修订与补充“阳江市地震应急预案”。每年进行1--2次左右地震应急指挥模拟演习,达到发生破坏性地震后25分钟内将灾情速报省地震局和市政府,2小时内市直各有关部门担负起组织指挥抗震救灾和稳定社会秩序的职责的要求。
2、建立县级地震应急指挥机构,完善地震应急预案。
3、建立与完善地震震害评估专业队伍,装备性能良好的现场考察车辆,配备先进的信息通讯系统,在发生地震后1小时内赶赴地震现场,投入震害评估工作。
四、地震灾害预防
(一)完成市区、阳江港开发区和海陵岛试验区的地震小区划工作,开展县(市、区)城区的地震小区划工作。为城市规划建设和土地开发利有提供科学依据,为一般工业和民用建设抗震设防提供准确依据。
(二)根据《防震减灾法》管理好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尤其是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加强抗震设防工作的管理,并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基建审批程序进行严格管理。
(三)认真贯彻国务院116号令《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加强农村民用建筑抗震设防的宣传和指导,逐步把村镇建设抗震设防工作纳入基建管理程序中严格管理,不断提高农村房屋防御地震灾害能力。
(四)对已建的重要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分期分批进行抗震性能鉴定,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应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五)建立适合我市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震害评估方法,建立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震害评估方法,开展地震灾害评估方法的实践应用。
(六)开展城市区震害预测工作,以及逐步开展交通、电力、供水等生命线工程网络的震害预测。
(七)推进全市大中型企业的防震减灾工作,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管理办法。
(八)积极开展地震灾害保险的宣传和试点工作。
五、宣传与教育工作
(一)坚持积极、慎重、适度、科学的原则,大力开展宣传我国防震减灾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民众防震减灾意识和积极参与意识。
(二)进一步完善市、县、镇三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网络,近期要抓紧完善全市教育系统的防震减灾助理员宣传教育体制,组建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宣传教育工作队,配备现代化宣传工具,利用公众宣传媒体及专题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要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宣传工作和手段,大力宣传政府的综合防御措施、地震应急预案、各种应急避震和自救知识,使社会公众增强震前防御意识,震时具备自救和互救知识,震后能自觉组织起来抗震救灾,迅速恢复社会稳定。
(四)确保在五年内使我市广大地区防震减灾知识面达80%,其中中小学生接受防震避震应急知识学习面达100%,边远及人烟稀少地区宣传面达50%。
(五)继续抓好“地球日”、“7.28”、“减灾日”、“阳江地震纪念日”及科技进步活动月、防震减灾宣传周期间的宣传活动,对社会公众进行经常性的地震科学普及教育。
六、加强地震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
(一)调整优化队伍结构。经过“十五”期间的努力,使市级地震工作机构大专以上学历的职工占全体职工70%以上,其中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科技和管理人员占30%。
(二)增加教育培训经费投入,使在职技术和管理人员年培训达100%。
(三)加强对县地震机构工作人员、防震减灾助理员和群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基本满足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需要。
(四)鼓励全市广大地震工作者、地震科技人员立足于本地本部门开展科普研究和科普推广工作,促进我市地震科普论文水平的提高。
第五章 “十五”期间市级重点项目计划要点及经费概算
一、法规建设(30万元)
(一)防震减灾行政法规、规章的完善、配套以及宣传、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二)防震减灾技术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的落实配套。
二、地震监测、分析预报和应急指挥系统(400万元)
(一)继续建设与完善阳江数字化地震遥测台网。
(二)建设地震前兆观测系统,包括地壳形变、地下流体和电磁等学科的手段。
(三)建设深井数字地震观测系统。
(四)开展阳江地区重力、地磁流动观测以及场地跨断层水准测量。
(五)完成市级地震信息数据库建设,建设地震数据信息网络及完成联网工作。
(六)完善阳江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配套设施。每年进行1--2次左右地震应急指挥模拟演习。
三、震灾预防(600万元)
(一)完成市区、阳江港开发区和海陵岛试验区的地震小区划工作。
(二)开展城市区地震灾害预测以及防震减灾对策研究。
(三)开展主要生命线工程的地震灾害预测工作。
(四)重要建设工程和易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抗震鉴定和加固。
四、宣传与教育(30万元)
(一)长期不间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配备宣传教育工具和场所。
(二)教育和业务培训计划。
(三)鼓励广大地震工作者开展科普研究和推广工作。
五、经费预算总额:1060万元其中:市财政210万元;省地震局150万元;有关县(市、区)400万元;有关单位3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