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阳府〔2012〕8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2年市政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阳江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2012年市政府工作要点
为完成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市政府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在加快发展中转变方式、实现幸福追赶”的核心任务,深入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坚持赶超为先、发展为重,切实增强经济综合实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打造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新型工业化城市。
一、以调优结构为主线,努力提升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
(一)切实壮大工业规模。
1、加快阳江核电站和阳西电厂3、4号机组建设,力促阳江抽水蓄能电站、海螺水泥等项目上马。(市发展和改革局,阳春市政府、阳东县政府、阳西县政府负责)
2、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程,争取世纪青山镍合金、嘉吉粮油二期等项目尽快投产。(市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3、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扶持组建一批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新建一批重点实验室。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开展特色优势行业科技提升行动,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充分发挥国家刀剪及日用金属工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作用,促进五金刀剪产业转型升级。(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4、加快建设漠阳江两岸水果产业带建设,大力发展花卉、南药、蚕桑等优质高效农业。(市农业和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5、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力争年内新增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个、省级名牌农产品3个以上。积极引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市农业和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6、以广东建设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为契机,优化发展海洋渔业,着力建设跨洋性远洋渔业基地,巩固提高远洋捕捞业。(市海洋与渔业局,江城区政府、阳东县政府、阳西县政府负责)
7、加快青洲岛和南鹏岛深水网箱产业园区建设,打造一批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溪头国家一级渔港、对岸区域性渔港,促进渔港全面升级。(市海洋与渔业局,江城区政府、阳东县政府、阳西县政府负责)
(三)搞活做旺以旅游为龙头的第三产业。
8、加快十里银滩、凤凰湖温泉度假区、月亮湾等景区景点和一批高星级酒店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力争将我市纳入全省黄金海岸海滨旅游规划,以海陵岛为龙头,努力打造滨海旅游开发示范区。支持沙扒、东平、春湾等镇建设成为具有独特风情的旅游美镇。发挥“南海Ⅰ号”品牌效应,不断提升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9、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重点推进阳江五金刀剪商贸城、汽车商贸城、新都汇时代广场、华科国际家居生活广场、万科工业原料城等物流基地建设。(市商务局,江城区政府、阳东县政府负责)
二、以扩量提质为目标,努力加快招商引资步伐
(四)突出招引大项目。
10、强化招商力量,突出招商重点,拼抢大项目,着力引进一批带动能力强、产业关联度高、集聚效应明显的项目,努力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突出招引临港工业项目。
11、依托海陵湾岸线资源和阳江港等优势,着力招引一批重化项目落户,力争在重型装备、有色金属、精细化工、粮油加工、水产品加工等领域实现突破,构筑临港工业基地。(市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局,阳西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2、加快国华电力煤电一体化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促蓝袍湾、白沙湾风电场等项目动工。(市发展和改革局,阳西县政府负责)
(六)突出扩大外贸出口。
13、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积极创建国家级餐厨用品(五金刀剪)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扩大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鼓励企业参加国际知名展会,支持更多企业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帮助企业稳妥应对各种困难和贸易摩擦,用好国家鼓励出口政策,确保外贸出口稳定增长。(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4、完善阳江口岸联检综合大楼配套设施,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构建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市商务局、阳江海关、阳江检验检疫局负责)
三、以完善园区建设为依托,努力提高“双转移”水平
(七)提升园区建设水平。
15、在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同时,加快建设物流、信息、配送、污水处理、生活配套、公共服务等设施,切实增强园区的承载、孵育和服务功能。(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江城区政府、阳春市政府、阳东县政府、阳西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6、创新和完善园区管理机制,拓宽投入渠道,发挥省市专项扶持资金的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园区建设。(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江城区政府、阳春市政府、阳东县政府、阳西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7、适当提高项目入园门槛,规范项目用地管理,合理确定投资强度,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江城区政府、阳春市政府、阳东县政府、阳西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18、加强与珠三角合作方政府以及商会的沟通联系,积极引导企业和项目向园区转移,壮大园区规模,提升园区档次。(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江城区政府、阳春市政府、阳东县政府、阳西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八)提升劳动力转移就业水平。
19、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储备计划,加快培养一批市场急需的中高级技工和熟练工人,着力提升本土人力资源竞争力。加强各类就业培训载体建设,完善“校企合作”等培训模式,深化与珠三角地区劳务合作,促进农村劳动力向本地重点企业、工业园区和珠三角等发达地区转移就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以加快项目建设为重点,努力完善基础设施
(九)加快一批交通项目建设。
20、快速推进阳云高速罗阳段、325国道改造等项目建设,力促广东西部沿海铁路阳江段动工。加快省道、县道以及镇村公路建设和升级改造,实施海陵大堤拓宽工程。(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21、推动阳江港5-10万吨码头和10万吨级航道疏浚工程建设,建成一批深水泊位和专用码头,打造地区性重要港口。(市交通运输局,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十)加快一批水利项目建设。
22、全面实施海堤加固达标工程,重点抓好四围联围等水利工程和儒洞河、那龙河、潭水河等流域治理工程建设,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灌区改造步伐,推进北河水库、沙湾水库和双捷水利枢纽改造工程建设。(市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23、抓好城乡供水设施建设,完善应急供水系统,动工建设市第二水厂和海陵岛水厂。(市水务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24、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通过扩网、改造、联通、整合和新建等措施,在县域内形成高保证率和统一供水标准的农村供水网络。(市水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十一)加快一批电力和通讯项目建设。
25、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年内完成110千伏市区石湾站等一批电力项目,建设500千伏阳江核电接入系统工程(阳江段),为发展提供可靠的电力保障。(阳江供电局负责)
26、完善第三代无线网等通讯项目建设,加快无线城市发展步伐。(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五、以建设宜居城乡为载体,努力加速城市化进程
(十二)以更高起点修编城乡规划。
27、加快修编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和综合交通、管网、绿化、商业网点、公益设施布局等专项规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教育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28、加强城郊区域与中心城区规划衔接,重点抓好城南新区、中洲新城、海陵岛的规划建设,推进市区与阳东县东城镇、雅韶镇、红丰镇一体化,构建以城带乡、城乡共融的城镇群发展格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江城区政府、阳东县政府、海陵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十三)以更高标准推进城市建设管理。
29、抓好南浦大道等一批市政道路和市区“一河两岸”工程建设。(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水务局,江城区政府负责)
30、实施“三旧”改造,进一步拓宽城市建设空间。(市三旧办负责)
31、加强沿江、沿湖、沿路的景观和绿道网建设,完善幼儿园、学校、医院、人防、消防、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批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住宅小区,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局、人防办、市公安消防局,江城区政府、阳东县政府负责)
32、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大力整治市区“脏、乱、差、堵”现象,严厉打击违建行为,规范户外广告管理,着力提升城市品位,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夯实基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江城区政府、阳东县政府负责)
33、加强县城建设,把阳春、阳西、海陵岛建成为各具魅力的城市副中心。(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阳春市政府、阳西县政府、海陵区管委会负责)
(十四)以更实举措加强城镇和农村建设。
34、深化户籍及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实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等办法,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聚集,促进小城镇更快发展。(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35、继续推进市级4个宜居城镇和10个宜居村庄示范点建设,建成59个县级宜居村庄示范点,创建一批名镇名村。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改善镇村面貌、美化镇村环境。(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农业和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十五)以更大力度改善生态环境。
36、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市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37、加强漠阳江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推进生态景观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沿海防护林、红树林等生态工程建设,强化江、湖、海水质量监测,确保水质安全。(市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农业和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负责)
38、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启动那格五金电镀城搬迁后重金属污染整治工作。加快城北、城南等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南鹏岛修复、整治与保护项目。(市环境保护局、农业和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六、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努力建立健全有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39、创新保障房建设投入、分配管理和规划建设机制,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为供给主体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40、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施并联审批,提高行政效率。(市政府工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41、抓好富县强镇事权改革,调整规范县(市、区)、镇(街道)行政事权,探索实行扁平化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42、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和岗位聘任制。(市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43、进一步理顺市、县(市、区)财政管理体制,规范落实县(市、区)公职人员津贴统发工作。(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44、积极探索改革投融资体制,按现代企业制度做大做优市属国有企业。(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负责)
45、稳妥实施农村综合改革,推动阳春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市农业和林业局、发展和改革局、编办、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46、继续深化医药卫生、教育、文化等各项改革。(市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局、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
七、以强化公共服务为抓手,努力改善民生福利
(十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
47、扎实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和规范化学校建设,确保规范化学校覆盖率达70%。加大防流控辍力度,确保初中三年保留率达94%以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力促全市38个镇全部建成中心幼儿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专业素质。(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48、强化高中阶段教育内涵发展,推动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和阳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创建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优化发展高等教育。重视发展特殊教育,推进市特殊教育学校二期扩建和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联,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十七)抓好人民关心的文体事业。
49、加快广东海洋历史博物馆、市全民健身综合广场、市档案(地方志、党史)馆等公共文体项目建设,完善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市博物馆和县镇文化馆(站)、农民健身工程、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档案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50、深入开展文化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组织公益性文艺演出进农村、社区、企业。加强阳江历史研究,做好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展示和保护工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51、积极发展新闻传媒、文化创意、会展博览、演艺娱乐等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升级。(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
(十八)做好人民受惠的社会保障事业。
52、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城乡低保实现提标扩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53、高度重视“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建设,稳定物价总体水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54、动工兴建市人民医院新住院综合大楼,推进县医院、镇卫生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功能。(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55、完善“惠一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计生家庭优先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十九)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56、动用市级价格调节基金1500万元,向全市城乡低收入群众发放生活物资救助和临时价格补贴。(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负责)
57、全面完成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任务,改造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4000户。(市农业和林业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58、推进两阳中学和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暨市技工学校三期工程建设。(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
59、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和报销限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建设完善市公共卫生医院及闸坡、平岗、城西、那龙、河口、圭岗、岗美等7个基层医疗机构。(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60、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在市区建设保障性住房520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
61、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3万人,新增转移就业5万人;完成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62、建设特殊群体服务设施。启动市养老中心建设,建成残疾人康复中心。(市民政局、残联负责)
63、推进海堤建设。按50年一遇标准完成平岗海堤加固达标。(市水务局、江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64、改善城市环境。建设市区绿道示范段,开展马南河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市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市环境保护局、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
65、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成7个镇级垃圾中转站以及2525个村庄垃圾收集池,完成30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和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八、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着力点,努力促进和谐稳定
(二十)加强信访调解和应急管理。
66、深入推进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综治信访维稳机构建设。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包案处理和带案下访制度,认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按法律程序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市信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67、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市应急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十一)解决社会突出问题。
68、着力完善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加强治安监控视频系统、智能交通系统和公安特警队伍建设,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治安状况持续向好。(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69、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许可制度,抓好镇(街道)安监专业队伍建设,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70、强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公安局、农业和林业局负责)
71、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强化监察执法,提高劳动仲裁效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负责)
(二十二)加大社区建设力度。
72、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厘清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逐步下移城乡社会管理重心,把更多资源投入到社区,增强基层管理和服务能力。(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73、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完善警务区建设,落实辖区治安队、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等工作职责,加强城乡社区网格化、全覆盖管理。(市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74、进一步提高出租屋、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动态管理水平。指导各居住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十三)培育新型社会组织。
75、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创新,放宽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提供良好环境。重点扶持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等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及授权委托事项。(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九、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二十四)进一步增强引领发展能力。
76、实施大规模培训干部五年规划,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驾驭经济社会工作、破解发展难题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十五)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77、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78、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查考核,鞭策各级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市监察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79、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网络问政平台。加强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建设,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大厅受理、办结。(市电子政务办、投资服务管理中心,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80、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市政府工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十六)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81、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定期报告工作,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政协履行职能。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健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的联系制度。重视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建立监察、审计、法制等部门的联合监督制度。(市政府工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82、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教育,积极实施《阳江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十七)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
83、把廉政建设纳入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为重点领域,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干净干事。扎实开展行风专项治理,加大纠风治乱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积极开展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规范部门施政行为,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市政府工作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