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消防安全隐患曝光(2023年第13期)
时间: 2023-03-31 11:50:23
来源: 本网
阅读量:-
【打印】
字号:小 中 大
根据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树牢社会消防安全理念,严防冬春火灾事故发生,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各地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名单如下:
【江城区】 存在隐患:1、部分安全出口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2、灭火器过期。 整改措施及结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中。 【阳东区】 存在隐患:1、电气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2、疏散楼梯被堵塞 整改措施及结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中。 存在隐患:场所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整改措施及结果:责令立即整改;已整改。 【阳春市】 存在隐患:一具应急照明灯具未保持完好有效。 整改措施及结果:责令立即整改;已整改。 【阳西县】 (整改后图片) 存在隐患:未做防火分隔 整改措施及结果: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完成。 【海陵试验区】 存在隐患:电气线路的敷设不符合规定(电线裸露)。 整改措施及结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中。 【高新区】 存在隐患:室内消火栓未保持完好可用 整改措施及结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中。 希望通过此次隐患曝光行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治一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督促单位和场所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社会群众安全意识,确保社会面消防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