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消防安全隐患曝光(2023年第6期)
根据我省、市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树牢社会消防安全理念,严防冬春火灾事故发生,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各地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名单如下:
【江城区】 季*bar 存在隐患:1、室内消火栓无水;2、未办理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营业、使用;3、部分安全出口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整改措施及结果: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中。 【阳东区】 阳东区新*镇农贸市场 存在隐患:市场内消防器材缺乏(没有设置消火栓和灭火器) 整改措施及结果: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中。 存在隐患:消防通道被堵塞 整改措施及结果:责令立即整改 ;已整改。 存在隐患: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车 整改措施及结果:责令立即整改 ;已整改。 【阳春市】 阳春市雅*酒店 存在隐患: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可用 整改措施及结果:立案查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中。 【阳西县】 阳西县宏*帽业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灭火器过期 整改措施及结果: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中。 【海陵试验区】 存在隐患: 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可用(室内消火栓被损坏) 整改措施及结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中。 【高新区】 存在隐患:1.两处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损坏;2.一处安全出口的疏散门上锁;3.屋顶使用泡沫彩钢板装修材料。 整改措施及结果: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中。 存在隐患:疏散通道被堵塞 整改措施及结果:当场处罚、立即整改 ;已整改。 存在隐患: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可用 整改措施及结果:临时查封、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中。 希望通过此次隐患曝光行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治一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督促单位和场所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社会群众安全意识,确保社会面消防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