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1月21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经过全体会议、分组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等法定程序,听取和审议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等有关事项,表决通过有关决议决定、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梁所毅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阳江市春砂仁保护发展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阳江市春砂仁保护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关于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起草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将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提请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化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阳江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阳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名单(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将关于阳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名单(草案)提交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会议听取和审议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报告、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阳江市十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报告,表决通过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并对阳江市人民政府2025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将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阳江市十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报告提请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梁所毅辞去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国兰、黄秀军、李宗瑞、冯周海、何健雄,秘书长郑玉生出席会议。副市长郑伟珍,以及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