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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行政复议审理通知书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 2026-04-30 11:27:19 来源: ​阳江市人民政府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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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起琼(440******220245):

  左云峰、王小兰不服阳江市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11月3日作出的《不予登记告知书》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本府依法已予受理,在审理过程中,本府依法中止审理,现已恢复审查并审查终结,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阳府行复〔2025〕168号)。因与你多次联系未果,且未能取得你的邮寄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恢复行政复议审理通知书》《行政复议决定书》(阳府行复〔2025〕168号)。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阳江市司法局行政应诉科(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107号)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