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公开聘请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服务单位的函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5〕194号)、《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对阳江市调整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的批复》和《关于印发阳江市供销合作社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阳供〔2025〕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以询价方式选取一家有资质并符合要求的单位负责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服务相关工作。具体项目概况和询价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单位
1.项目名称: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名称: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
二、项目简介
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代行江城区、海陵区、高新区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责任主体职责,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面积不少于3万亩,整村推进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行政村不少 1 个;实施农业生产全程托管的粮食作物单产要高于当地平均单产。
三、服务内容
负责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并开展项目验收考评工作,最终形成项目验收报告。
四、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报价单位应具备相关项目的验收资质,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企业法人或经营单位;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报价单位业务范围包括从事农业技术服务或咨询服务等,具有同等项目服务经验的优先考虑。
3.我单位根据省供销社相关文件要求和各单位报价,对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
五、承包及报价方式
1.项目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格,包含完成项目需求所需要的人工费、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材料工具费、税费等其他所有费用。
2.采购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只报一个总价)。
六、报价文件的提交
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3日17时30分,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2.报价单位提交报价文件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和法人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如需)、报价书(见附件1)、承诺函(见附件2)及其他相关资质业绩证明材料。
3.递交方式:报价文件密封后通过发送邮箱或者人工当面递交的方式送至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邮箱:yjcoopb@126.com)。
4.采购单位联系人:余承峰,联系电话:0662-3215401,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绿苑行政区6号号楼4层。
5.采购供应商须按要求递交资料,并确保所递交的资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否则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2.承诺函
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6年3月16日
附件1
报 价 书
致: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
1.根据《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公开聘请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服务单位的函》,我方符合资格条件,愿以人民币 元(大写: 元)进行报价。我方承诺合同实施期间,该价格保持不变,并不因劳务、材料、技术服务等成本的价格变动以及工作量变化等其他因素而作任何调整。
2.我方已详细审核询价函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诺报价书所报价格是合同结算时的依据。
4.一旦我方报价中标,我方保证按贵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询价函和本报价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报 价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2026年 月 日
附件2
承 诺 函
致: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
我方认真阅读《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公开聘请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服务单位的函》,现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一旦中标,将无条件响应贵方所提出的合理要求。所提供的服务等于或优于贵方项目实施需达到的合理要求。
2.我方承诺,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履约过程中对贵方的所有材料进行严格保密。
报 价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