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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情况下企业在冠名时可以名称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时间: 2026-02-09 09:12:57 来源: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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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已经登记的跨5个以上国民经济行业门类综合经营的企业法人,投资设立3个以上与本企业字号相同且经营1年以上的公司,同时各公司的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门类,其名称可以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除有投资关系外,该企业名称应当同时与企业所在地同一行政区域内已经登记的或者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字号不相同。

  前款企业名称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除有投资关系外,还应当同时与企业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已经登记的或者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字号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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