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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设立登记、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要上传什么资料?

时间: 2023-07-05 10:22:20 来源: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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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适用住所申报制的,在办理到第④步“材料上传”的“场地证明文件”栏目上传《阳江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如场所为住宅用途的,还须上传申请人签署的《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登记承诺书》。
《阳江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登记承诺书》这2张表格领取方法:
 取表方法:
   A、【腾讯文档】(新修订)阳江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下载链接:https://doc.weixin.qq.com/doc/w3_AKUA9waTAEAHPTWvn30QIiV0YViaO?scode=AFYArwcHAAs50gYdb5AKUA9waTAEA
   B、广东政务服务网领取:请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切换”到→阳江市→江城区→“市市场监管局江城分局”→跳转到你要办理的“服务事项名称”→下载《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登记承诺书》、《阳江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表》。
2、不适用住所申报制的,须上传场所使用证明:(1)房屋产权证为非住宅用途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2)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提供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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