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阳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互动交流 > 答问知识库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商事登记及管理

问:以“口腔”“服装”等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作为企业字号办理登记可以吗?

时间: 2021-06-08 11:13:00 来源: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量:-
【打印】 字号:

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划名称、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不得作为字号,另有含义的除外。”“口腔”“服装”等属于显著的行业表述用语,并无其他含义,不得作为字号使用。同时,我省实时对接全国名称规范管理系统已将“口腔”等字词加入禁限用库。自主申报成功的名称,在企业设立登记或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环节,仍然需要接受登记机关的审查,登记机关在事中审查时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要驳回并告知理由,并引导企业规范使用企业名称。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阳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