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模式规范参与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地方本级国有企业是否可以参与此项工作?
时间: 2024-12-16 09:51:16
来源: 市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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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模式规范参与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地方本级国有企业是否可以参与此项工作?
答:可以参与,但必须按照《指导意见》精神执行,不得因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