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怎样的?
时间: 2020-12-23 15:43:2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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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目前,我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是怎样的?
答: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别墅除外,下同)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市区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与业主协商确定,不再报市发展改革局备案。
我市市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其中有电梯普通住宅收费标准为1.82元/平方米·月,下浮不限;无电梯普通住宅收费标准为1.17元/平方米·月,下浮不限;自有产权车位、车库收费最高标准为50元/车位·月(含公摊水电费,子母车位按普通车位的1.5倍收费,已收取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的,不得向车位使用人重复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下浮不限。
别墅、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