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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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qinqiang
留言日期:
2021-04-27
主题:
控告阳江市江城区法院不作为、慢作为 包庇被执行人
内容:
尊敬的各级领导:
江城法院执行局对执行条件成熟案件,慢作为、不作为、敷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老赖的保护伞,应列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严打对象。
我与阳江二建(法定代表人黄廷惠)发生经济纠纷,2018年经江城法院和中院判决,阳江二建和曾纪寸(担保人)应付我计88万多元。2019年经法院调解,阳江二建和曾纪寸在19年7月前一次性支付50万元给我,余款38万元于19年12月31日前付清,同时不解除对曾股权的查封,如被执行人未按规定时间履行,则将对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限高消费,余款38万元也按判决书规定计算延迟履行金。
但阳江二建仅在2019年7月26日支付50万元给我,余款未履行,担保方曾纪寸更是没有履行分文。2020年6月,我向该区法院申请执行,但该院至今未查封阳江二建的银行账户和列为失信人员名单,未将查封曾的宾馆股权拍卖执行。今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