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陈瑞祥
留言日期:
2021-04-18
主题: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违规把海陵岛寺仔山海域卖给关火样
内容:
近日,阳江市自然资源局试图用一纸“偷偷摸摸”的通告把海陵岛寺仔山海域卖给关伙样。公告一出,海陵岛村民群情激奋,纷纷谴责自然资源局的“卖海”行为。 千百年来,寺仔山海域都是周边村民在进行渔业活动,维持生计。事实上,并没有哪个法令称寺仔山海域属于海陵岛人民,正如没有哪个法令说钓鱼岛是中国的一样。自然资源局“出卖”寺仔山的行为无异于联合国说钓鱼岛是日本的。 党中央三令五申,基层干部不能脱离群众。衷心希望自然资源局的相关领导切实倾听群众心声,不要被关伙样之流迷惑,自以为找到了法律的漏洞,利用所谓“合法程序”把寺仔山海域收入私囊,最终只会玩火自焚,成为海陵岛的敌人,历史的罪人。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4-19
答复时间:
2021-04-21
答复单位: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反映的问题经有关部门调处,现回复如下: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2021-04-21 14:56
尊敬的网友,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第十六条规定“海域属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使用海域”,阳江市自然资源局海陵分局依法依规对用海申请进行审核,并按法定程序在阳江日报进行公示,并非“偷偷摸摸”和“卖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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