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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之火
留言日期:
2021-03-28
主题:
关于《阳江市江台路(江城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意见书
内容:
根据2014年4月30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阳江市市区新江南路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告(阳府告〔2014〕11号)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标准,出让用地拟补偿标准,征收临江台路房屋用地价格为:15m进深内8000元/m2,15m进深外5000元/ m2。该征地方案都按上述价格给予村民房屋及没有建筑的用地该有的合理补偿,但荒谬的是现征收没有建筑的房屋用地补偿价格竟然是170元/ m2和450元/ m2。现征收路段与完结的征收路段相连,在同一条江台公路上,同为农村用地。根据2010年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水平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在此请问征地部门是否做到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