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人:
问政人咨询关于新生儿医保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1、针对您提处的出生时候未办理医保预登记,出生住院产生的费用如何报销问题。
答复:如果没办理新生儿预参保,已取得出生医学证明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新生儿,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后180天内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我市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已办理户籍登记的新生儿,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凭新生儿户籍证明在我市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新生儿完成参保缴费后,自出生之日起所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新生儿未补缴出生当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前,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监护人先行垫付,待完成补缴后再凭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及出院小结、诊断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2、针对您提出的新生儿已经通过出生证参保缴费,入户后如何关联新生儿身份证信息问题。
答复:如果已完成户口登记,监护人需持新生儿户口本及预参保的有关资料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信息变更。逾期未办理预参保信息变更的,将暂停其医保待遇,待办理信息变更后按规定恢复其医保待遇。
3、针对您提出的新生儿在7月出生,医保费用是按半年缴费还是一年缴费问题。
答复:无论新生儿在什么月份出生,医保费用还是按一年缴费。
4、针对您提出的新生儿社保卡如何办理问题。
答复:经咨询相关社保卡办理部门,如想办理新生儿社保卡,新生儿入户参保后带代办人身份证、户口本、相片回执到制卡银行办理。
此复
江城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