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热心的市民
留言日期:
2024-03-06
主题:
夫妻两人的公积金可以分别对冲两套不同的房子吗?
内容:
我与我妻子都有公积金,她名下有一套房子A,正使用她自己的公积金对房子A进行每月对冲还款,然后我名下新买了家庭的第二套房子B,请问可以用我的公积金对这第二套房子B进行每月对冲还款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06
答复时间:
2024-03-08
答复单位: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内容:

网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意见:根据《阳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阳部规〔2021〕38号)规定:“职工及配偶、父母、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最多可以确定其中两套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备余额。”根据您描述家庭名下有两套自住住房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现有以下几种方案供您选择,方案一:夫妻双方可分别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方案二:因同一个公积金账户不能同时对冲两套房屋;夫妻双方可同时选择一套按年提取、另一套房屋按月偿还贷款提取(即:对冲业务);方案三:夫妻双方可使用各自公积金账户一人对冲一套房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阳江公积金中心0662-3333786。感谢您对公积金中心工作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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